为规范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活动,指导期货公司合规有序展业,更好保护期货交易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起草了《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qihuobu@csrc.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9日。
中国证监会
2025年1月10日
附件1:《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