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奖补办法》(苏会协〔2021〕93号,以下简称“行业奖补办法”)精神,现就2024—2025年度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奖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业奖补项目申报要求及说明
本次为2024、2025两个年度合并申报,相关指标分别对应两个年度数据,奖补按年度分别核算。
(一)行业奖补办法第二条,2024年度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发布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对进入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榜单的,分别返还其总所对应年度缴纳会费省级留存部分的30%。2025年度本条款暂不执行。
(二)行业奖补办法第三条,2024、2025年度返还金额分别按照各该年度实际缴纳会费省级留成部分的20%计算。
(三)行业奖补办法第四条,2024年度“当年业务收入”以申报单位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上的数据为准;2025年度“当年业务收入”以申报单位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上的数据为准。
(四)行业奖补办法第五条,本次申报材料不包含事务所新业务项目,“行业奖补办法第五条”申报另行通知。
(五)行业奖补办法第六条,申报单位须分别提供2024、2025年度各代表和委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或证书等复印件;以前年度申报并奖补过的各代表和委员,不得重复申报。
(六)行业奖补办法第七条,申报单位须分别提供2024年度、2025年度获各类表彰的文件、荣誉证书复印件。
(七)行业奖补办法第八条,“出版相关著作以及公开发表相关学术文章的”,须区分发表所属年度,提供所发表著作、文章的出版物封面及发表文章所在页复印件。
(八)行业奖补办法第九条,“各市业务总收入”有关奖补由省注协根据全省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数据,分年度统计汇总后直接下拨奖补资金,无需各市注协申报。“建立示范基地建设”有关奖补,由各市注协自行申报,以前年度申报并奖补过的,市注协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如实填写附件 2—5,申报表一式两份,纸质和电子材料一并报送各市注协,省直会计师事务所直接向省注协申报。
2.请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好当地会计师事务所的申报工作,认真审核,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事务所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汇总并填写《2024年度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奖补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2024年度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奖补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统一上报省注协。
3.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
4.请各单位如实详细申报,省市注协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电子版,省直事务所请以“事务所名称+2024—2025年度奖补申报”命名打包;市注协汇总材料请以“地区+2024—2025年度奖补申报”命名打包发送至省注协综合科邮箱jicpabgs@163.com。
2.申报材料纸质版,省直事务所直接邮寄省注协,各地会计师事务所由市注协统一收取邮寄。邮寄备注:2024—2025年度奖补申报材料。
联系人:周浩,陈陶 电话:025—83633924、025—83633921,联系地址:南京市山西路43号604室,210009。
附件:
1.关于印发《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奖补办法》的通知
2.2024年度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奖补项目申报表
3.2024年度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奖补项目申报汇总表
4.2025年度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奖补项目申报表
5.2025年度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奖补项目申报汇总表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9月4日
相关附件:
2.2024年度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奖补项目申报表.doc
3.2024年度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奖补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4.2025年度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奖补项目申报表.doc
5.2025年度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奖补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