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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6-04-03
2026-04-03
关于进一步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职工错峰休假的通知
皖人社秘〔2026〕32号  发布时间:2026-03-30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落实带薪错峰休假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依法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益,充分发挥带薪错峰休假对扩内需、促消费、稳增长的积极作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职工健康,落实职工休息休假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保障职工体面劳动,提高职工工作效率,扩大内需提振消费,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法规规定,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实施好带薪年休假制度,推动职工应休尽休

、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年休假管理机制。用人单位要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工作岗位等具体情况,考虑职工本人意愿,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将落实年休假制度纳入集体协商,明确年休假的具体实施细则、争议解决途径等,依法统筹安排职工休假。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完善年度职工带薪错峰休假计划,科学合理处理休假与工作关系,实现休假安排与生产经营有序衔接对承担应急处置、民生保障等特殊工作任务的岗位,用人单位要提前谋划,制定错峰休假方案,精准平衡工作安排与职工休假权益

三、推动各类假期有效衔接各地要指导用人单位优化假期使用安排,在制定休假计划时,支持职工根据个人实际,将带薪年休假分段灵活使用,推动带薪年休假与法定节假日、中小学春秋假、周末调休、职工疗休养等有机结合实际形成较长的“组合假期”,有效实现错峰休假出行,提升职工休假和家庭生活品质鼓励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家庭未成年子女信息台账,提前摸排休假需求,在中小学生春秋假、寒暑假期间,优先同意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带薪休假申请,方便家庭出行。

四、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各地要持续开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宣传,提升用人单位落实休假制度的自觉性。指导用人单位将带薪年休假等政策规定纳入单位内部日常学习内容,积极向职工普及休假权益,破解职工“不能休、不敢休、不愿休”的痛点问题,增强职工依法休假意识。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及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扩大宣传面,营造用人单位主动落实、职工积极参与、社会广泛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协同推进带薪错峰休假落到实处。带薪年休假是国家以法规形式确定的一项重要休假制度,事关职工切身利益,各地要加强协作配合,认真抓好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助力形成和谐有序的假期错峰出行格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政策指导和服务,指导用人单位妥善处理生产经营与职工依法休假的关系。工会要依法履行维权职责,畅通“12351”工会职工服务热线,积极反映职工呼声,针对休息休假等问题,运用“一函两书”实施常态化监督,维护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合法权益企业代表组织要积极引导企业经营者强化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主动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主体责任,为职工休假创造条件各地要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共同推进我省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制度落地落细、见行见效。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总工会

 

                                    安徽省企业联合会/安徽省企业家联合会     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6年3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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