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小规模纳税人,关于以前年度收入少记补税,税款今年已补,记账可不可以只记补税这块?
解答:不可以。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小规模纳税人对于以前年度收入少记补税的情况,不能只记补税这一块,需要对收入和补税进行完整的账务处理,以准确反映经济业务全貌。
一、隐匿收入补税
1.确认少记的收入:
假设隐匿的收入为不含税金额10000元,增值税征收率为3%。小企业会计准则下,不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直接调整当期损益。
借:应收账款等(客户相关往来科目)10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00
同时,结转成本。
2.补缴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00
贷:银行存款300
3.补缴附加税(假设附加税税率合计为12%,以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借:税金及附加36(300×12%)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等36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等36
贷:银行存款36
说明:“六税两费”可享受减半的,按照补缴金额计算。
预收款挂账未按照税法规定确认应税收入补税
1.确认应税收入:
例如预收款挂账金额为10300元,该笔业务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但未确认,征收率3%。
借:预收账款10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00
同时,结转成本。
2.补缴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00
贷:银行存款300
3.补缴附加税(假设附加税税率合计为12%,以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借:税金及附加36(300×12%)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等36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等36
贷:银行存款36
无论是哪种情形,都要通过账务处理完整反映收入少记的调整以及相应税款的补缴,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因少记收入可能产生的滞纳金,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如产生滞纳金100元,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100贷:银行存款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