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纳税人办理了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报告后,需要使用发票或因生产经营需要等原因需要调整发票用量或最高开票限额的,可以通过此模块办理发票用票需求申请。
1.申请发票用票可以登录新电子税务局依次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申领】-【发票用票需求申请】功能菜单。
2.进入【发票用票需求申请】功能界面后区分以下情形办理:
(1)“首次”申请发票的纳税人:
点击【增行】,填写需要申请的发票票种核定信息,如果您为非一般纳税人的首次票种核定不进行预填,可点击【增行】,填写需要申请的发票票种核定信息。
(2)“非首次”申请发票的纳税人:
系统会自动带出当前有效票种核定申请信息;可点击【新增】,填写需要申请的发票票种核定信息,也可对已申请发票票种核定信息进行修改;
填写发票种类、单份发票最高限额、数量等信息,点击【下一步】进入预览提交页面,确认所填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发票票种核定申请;也可以点【上一步】修改发票票种核定申请信息。当您提交的申请不满足自动审核的条件时,则触发人工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