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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暂估成本再这么做,必被税务预警!
发布时间:2026-02-12   来源:彭怀文说 作者:彭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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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暂估成本再这么做,必被税务预警!

彭怀文

做财务的都懂,暂估成本是个“常规操作”——货已到、票未到,为了贴合权责发生制,不得不暂估入账。但很多会计朋友踩了坑:觉得“先暂估,后续补票就行”,却不知道,金税四期下,暂估成本早已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一个不小心,就会触发预警、被查被罚!

最近后台收到很多留言,问“暂估多少会被预警”“哪些暂估行为会被稽查”“合规暂估到底该怎么做”。今天就结合3个近年真实稽查案例(附官方来源),一次性讲透:暂估成本的预警红线、合规操作、违规后果,全是实务干货,建议收藏转发给身边财务人!

 

 

先划重点:金税四期下,这5种暂估行为必触发预警

 

很多会计误以为“暂估只要有合理理由,就不会被查”,大错特错!金税四期对暂估成本的监控,已经细化到“量化指标+定性判断”,只要触碰以下红线,系统会自动预警,稽查人员会重点盯上你!

1.量化预警(系统自动触发,没商量)

(1)占比异常:年度暂估余额÷营业成本≥10%,且连续两个季度都有暂估余额,直接触发预警;
(2)大额异常:单笔暂估金额≥50万元,且超过360天没取得发票、也没冲销,妥妥的稽查重点;
(3)补票率异常:取得发票的金额÷冲回暂估的金额<80%,说明暂估“只估不补票”,大概率有问题;
(4)时间红线:次年5月31日(汇算清缴截止日)前,未取得发票且未做纳税调增,必被查;
(5)波动异常:季末、年末突然集中大额暂估,期初又大量红冲,形成“锯齿状”利润,明显是人为调节利润,预警没跑。

2.定性预警(稽查人员重点核查)

(1)无真实业务:虚构暂估,没有合同、入库单、物流单、资金流支撑,纯属“空估”“乱估”;
(2)长期挂账:暂估挂账超过6个月,既不补票、也不冲销,还没有合理解释;
(3)跨期违规:上一年度的暂估,汇算清缴没调增,次年取得发票后又重复扣除,相当于“双重避税”;
(4)倒推暂估:按企业目标税负倒算暂估金额,人为压低利润、少缴企业所得税,属于恶意筹划避税。

提醒一句:现在金税四期打通了发票、合同、物流、资金的数据,暂估不再是“财务内部的小事”,只要业务不真实、凭证不完整,哪怕暂估金额不大,也可能被预警!

 

 

3个真实稽查案例(附来源),看完再也不敢乱暂估

下面这3个案例,都是近年税务部门公布的真实案例,涉及不同行业、不同违规情形,罚没金额从几万到上千万不等,大家可以对照自查,避免踩同款坑!

案例1:虚增暂估3579万元,罚没合计1342万元(最严重)

来源:东税稽罚〔2022〕***号、手机搜狐网(2025-12-08)
违法事实:2017-2018年,某建筑企业为了少缴企业所得税,通过“工程结算成本-暂估”科目,虚列成本3579万元。税务稽查时发现,该企业这笔暂估,既没有工程承包合同、也没有付款凭证,甚至没有对应的工程进度证明,企业辩称“是向个人支付的工程借款”,但无法提供任何举证材料。
处罚结果:认定为偷税,追缴企业所得税894.77万元,并处50%罚款447.3万元,合计罚没1342.07万元!
彭怀文解读:虚列暂估本质是虚构成本,属于恶意偷税,也是税务稽查最痛恨的行为。很多建筑、房地产企业,总觉得“工程类暂估不好核查”,其实现在工程进度、付款流水都能追溯,虚估就是自投罗网。

案例2:暂估196.8万元未调增,补税+罚款+滞纳金(最常见)

来源:搜狐网(2025-05-27)
违法事实:某制造业企业2022年度暂估成本196.8万元,用于税前扣除,但在2023年5月31日汇算清缴截止前,始终没有取得合规发票,也没有做纳税调增,导致少缴企业所得税7.23万元。
处罚结果:追缴少缴的企业所得税、加收滞纳金,并处0.6倍罚款4.34万元,合计损失超过12万元!
彭怀文解读:这是最常见的暂估坑——很多会计觉得“后续能补票,先不调增”,却忘了汇算清缴的时间红线。记住:5月31日前没取得发票,必须调增,哪怕后续补了票,也只能追补扣除,不能直接在当期抵扣。

案例3:电商企业暂估未付款、未补票,被罚5.97万元(中小企业重点关注)

来源:抖音(2025-03-18)
违法事实:上海某电商公司2022-2023年,因采购货物频繁出现“票未到、货已卖”的情况,累计暂估成本用于税前扣除,但这些暂估既没有实际付款,汇算清缴也没取得合规发票,最终被税务稽查认定少缴企业所得税。
处罚结果:认定为偷税,处少缴税款50%罚款7370元、未申报税款70%罚款52318元,合计罚没59688元!
彭怀文解读:中小企业尤其是电商,暂估频率高,但容易忽略“付款记录”和“补票时限”。暂估不是“凭感觉入账”,没有付款支撑、长期不补票,哪怕业务是真实的,也会被认定为违规。

补充一个细节:还有涉税中介协助企业暂估230万元成本,后续还介绍虚开发票“补票”,最终企业和中介一起被处罚(来源:今日头条2025-09-05、巴税一稽处〔2025〕**号)。提醒大家:暂估补票必须要合规发票,虚开发票补票,只会错上加错!

彭怀文实务指导:合规暂估成本,就按这4步来(一看就会)

很多会计怕暂估,其实不是暂估本身有问题,而是没掌握合规要点。结合会计准则和税务规定,我整理了4步实操方法,大家照做,就能避免预警和稽查!

第一步:明确暂估入账条件(3个条件缺一不可)

不是所有“票未到”都能暂估,必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
(1)货物已入库(或服务已实际提供);
(2)金额能合理估计(比如有合同约定价、市场价,不能凭空捏造);
(3)发票确实未到(不是“故意不取得发票”)。
备注:如果货物没到、服务没提供,哪怕发票没到,也不能暂估,否则就是虚构业务!

第二步:会计处理(简洁明了,附分录)

暂估的会计处理,核心是“权责发生制”,分录不用复杂,记住以下几种情形(不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注意进项税后续抵扣)。
(一)暂估库存商品
1.暂估入账时:
借:库存商品(暂估金额,按合理估计价)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单独设置明细科目,便于跟踪)
2.次月初红字冲销(使用ERP等软件自动生成凭证):
借:库存商品(暂估金额,按合理估计价)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说明:如果在次月仍然还未收到发票,重复前述的1和2步骤的会计分录,直到收到发票。
3.收到发票后按发票金额重新入账:
借:库存商品(发票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除外)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XX供应商(实际应付金额)
(二)已经实际发生费用暂估
1.暂估时分为两种情形:已经付款和未付款。
(1)已发生但未付款的费用:
借:具体的费用科目(如可抵扣进项,按不含税金额)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2)已发生且已经付款的费用:
①预计能取得专票等,且可以抵扣进项:
借:具体的费用科目(不含税金额)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②预计不能取得专票等,或者抵扣进项:
借:具体的费用科目(含税金额)
贷:银行存款等
2. 前期未付款的费用收到发票:
(1)先红字冲销原暂估分录:
借:具体的费用科目(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红字)
(2)按照发票重新做分录:
借:具体的费用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除外)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3. 前期已付款的费用收到发票:
(1)不得抵扣进项的,且发票金额与暂估一致的,就不再需要做会计分录,直接将发票粘贴在费用付款(也是暂估)的分录后即可。
(2)在费用付款(也是暂估)的分录中,已经考虑到进项抵扣问题,且金额暂估正确的,只需要确认进项即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3)在费用付款(也是暂估)的分录中,没有考虑进项问题,或虽然考虑但金额发生变化的,直接按可抵扣或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调整,差额直接计入相关的费用科目即可,不需要红字全部冲销原暂估分录。

第三步:税务处理(核心:守住5月31日红线)

暂估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最容易出现差异,大家重点记住3点:
(1)季度预缴:可以按暂估金额税前扣除,不用调整(毕竟暂估是合规的,预缴是“预估缴纳”);
(2)汇算清缴(次年5月31日前):这是关键!①取得合规发票:可以正常税前扣除,无需做纳税调增;②未取得合规发票:必须做纳税调增,不能税前扣除,哪怕后续补了票,也不能在当期抵扣;
(3)追补扣除:如果汇算清缴后,才取得暂估对应的合规发票,不用慌,可以在5年内,追补至暂估发生年度扣除,但需要做专项申报,留存好相关凭证。

第四步:证据链留存(重中之重,避免稽查无据可查)

金税四期稽查,看的是“证据链完整性”,暂估入账后,必须留存以下凭证,缺一不可:
(1)基础凭证:采购合同/订单(证明业务真实)、入库单/验收单(证明货已到/服务已提供);
(2)辅助凭证:物流凭证(比如快递单、货运单)、付款记录(银行转账优先,证明款项真实流向);
(3)暂估依据:暂估结算单、供应商对账单(证明暂估金额合理,不是凭空捏造)。

额外提醒:内控管理要做好

建议大家建立“暂估成本台账”,逐笔登记:暂估日期、暂估金额、供应商名称、预计取得发票时间、冲销日期、补票情况。对于超180天未补票的,重点跟踪
确实无法取得发票的,及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四条规定,收集规定的证明材料,以便能合规的税前扣除。如果既不能在汇算清缴截止前取得发票,又不能收集合规的证据材料,在汇算清缴时就做纳税调增。

 

违规暂估的税务风险,一次性说透(别心存侥幸)

很多会计觉得“暂估违规,大不了补税”,其实不止这么简单!违规暂估的风险,涉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刑事责任,还有经营风险,大家一定要重视!

1.企业所得税风险(最直接)

(1)补税: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按25%的税率补缴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按现行优惠税率执行);
(2)滞纳金: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年化利率高达18.25%,拖得越久,滞纳金越多;
(3)罚款:如果认定为偷税,处少缴税款50%至5倍的罚款;如果是编造虚假计税依据(比如虚估),处5万元以下罚款。

2.增值税风险(容易忽略)

如果胡乱暂估时,后期为弥补发票缺口,又通过虚开、代开等手段,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等抵扣了进项税额,会被认定为“虚开发票”,需要补缴增值税及滞纳金,还会被罚款。

3.刑事责任(情节严重)

如果偷税金额占企业应纳税额10%以上,且数额较大(比如超过10万元),会触犯《刑法》第二百零一条,构成逃税罪,面临有期徒刑、拘役,还要缴纳罚金;如果虚估成本伴随虚开发票,情节更严重,刑事责任更重。

4.经营与信用风险

纳税信用会被降级(比如从A级降到B级、C级),发票领用会被受限(比如不能领购大额发票);银行融资会受阻(贷款、授信会受影响);如果是拟上市企业、拟并购企业,还会影响上市、并购进程,得不偿失。

 

合规vs违规暂估,一张表对照自查(一目了然)

最后,整理了一张对照表格,大家可以对照自己企业的暂估情况,逐一自查,有违规的及时整改:

对比维度

合规暂估(放心做)

违规暂估(必预警/被查)

业务基础

真实发生,货已到/服务已提供

虚构业务,无真实交易支撑

凭证支撑

合同、入库单、物流、付款记录等完整

无凭证、白条入账,或伪造单据

金额逻辑

与业务匹配,金额合理估计

倒推金额、畸高畸低,人为调节利润

时间管理

存货暂估次月冲销、汇算清缴前取票或调增

长期挂账(超6个月)、跨年不调增

税务处理

预缴可扣,汇缴凭票扣除或未票调增

未票不调增、重复扣除、虚列成本

系统预警

暂估占比<10%,补票率≥80%,及时冲销

占比≥10%,单笔≥50万超360天,补票率<80%

最后总结(重点中的重点)

彭怀文给大家提3个核心建议,记住这3点,暂估成本就能合规无忧:
1.坚守一个核心:暂估的前提是“业务真实”,没有真实业务,再“合理”的暂估,都是偷税;
2.守住一个时限:汇算清缴5月31日,未取得发票必须调增,别抱“后续补票就没事”的侥幸;
3.做好一个管理:建立暂估台账,留存完整证据链,定期自查,异常及时调整。

金税四期下,税务监管越来越严,暂估成本早已不是“财务内部的小事”,而是企业税务合规的“关键点”。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大家避开暂估的坑,做好税务合规,避免被查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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