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我是一家销售设备的一般纳税人公司,26年1月份销售给乙公司设备1000万元,并收取乙公司安装费100万元。
请问:
收取乙公司安装费100万元,增值税是13%还是9%还是允许简易计税3%?
答复:
你公司销售钢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销售设备是主要业务,安装是附属业务,符合财税2026年13号公告的规定,属于“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货物的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适用货物的税率”。
因此增值税按照主要业务适用13%的税率。
参考: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发布的《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13号),自2026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货物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统一按货物的税率13%计税,不再区分货物和安装服务分别计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