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26年度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的对象为在我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当为2025年12月在职职工及2026年新入职职工进行申报。2026年1月6日前办理停保的职工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2025年12月在职职工及2026年新入职职工,均使用【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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