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热点问题解答
第一章 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01.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日期:2025-12-31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货物、不动产的所有权,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二条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货物,包括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等。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以及信息技术服务、文化体育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生产生活服务。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等。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提出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范围,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02. 增值税应税货物包括哪些?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二条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货物,包括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提出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范围,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03. 增值税应税服务包括哪些?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二条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以及信息技术服务、文化体育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生产生活服务。……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提出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范围,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04. 增值税应税范围的无形资产包括什么?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二条……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提出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范围,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05. 增值税法所称的个人包括什么?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三条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06. 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是指哪些情形?
发布日期:2025-12-31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四条 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是指下列情形:(一)销售货物的,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二)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不动产、自然资源所在地在境内;(三)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四)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四条 增值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称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是指下列情形:(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外现场消费的服务除外;(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服务、无形资产与境内的货物、不动产、自然资源直接相关;(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07. 销售货物如何确定是否属于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四条 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是指下列情形:(一)销售货物的,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08. 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如何确认是否属于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四条 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是指下列情形:……(二)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不动产、自然资源所在地在境内;……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09. 销售金融商品如何确定属于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四条 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是指下列情形:……(三)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10. 服务和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是指哪些情形?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四条 增值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称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是指下列情形:(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外现场消费的服务除外;(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服务、无形资产与境内的货物、不动产、自然资源直接相关;(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1. 增值税视同应税交易包括哪些情形?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应税交易,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二)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三)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商品。……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12. 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如何申报缴纳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十五条 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委托境内代理人申报缴纳税款的除外。 扣缴义务人依照本法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的,按照销售额乘以税率计算应扣缴税额。……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13.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自然人出租境内不动产如何申报缴纳增值税?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三十五条……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自然人出租境内不动产,有境内代理人的,由境内代理人申报缴纳税款。……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
14. 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
发布日期:2025-12-31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九条 本法所称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五百万元的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按照本法规定的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七条 自然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5. 自然人是否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七条 自然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6. 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是否可以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七条 自然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7. 何种情况需要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三十六条 除本条例另有规定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并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当期起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符合增值税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并自办理登记的当期起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8. 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还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三十六条 ……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 税率与征收率
19. 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发布日期:2025-12-31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十条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十三。(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除本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九:1.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六。(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八条 增值税法第十条第四项所称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货物,以及国务院规定的视同出口的货物。第九条 境内单位或者个人跨境销售下列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一)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和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二)向境外单位转让的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技术;(三)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对外修理修配服务。……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 适用13%增值税税率的包括哪些?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十条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十三。(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除本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九:1.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六。(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21. 适用9%增值税税率的包括哪些?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十条……(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除本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九:1.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22. 适用6%增值税税率的包括哪些?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十条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十三。(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除本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九:1.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六。……(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23. 境内单位或者个人跨境销售的国际运输服务适用什么税率?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九条 境内单位或者个人跨境销售下列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三)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对外修理修配服务。……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4. 境内单位或者个人跨境销售的航天运输服务适用什么税率?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九条 境内单位或者个人跨境销售下列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三)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对外修理修配服务。……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5. 境内单位或者个人跨境销售的对外修理修配服务适用什么税率?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九条 境内单位或者个人跨境销售下列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三)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对外修理修配服务。……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6. 纳税人发生两项以上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应税交易应该如何适用税率和征收率?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十二条 纳税人发生两项以上应税交易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27. 纳税人发生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一项应税交易具体应如何适用?
发布日期:2025-12-31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十条 增值税法第十三条所称应税交易,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包含两个以上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业务;(二)业务之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主要业务居于主体地位,体现交易的实质和目的;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并以主要业务的发生为前提。……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章 销售额
28. 增值税销售额的定义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5-12-31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十七条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价款,包括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对应的全部价款,不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销项税额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十五条 增值税法第十七条所称全部价款,不包括纳税人代为收取的下列税费或者款项:(一)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二)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产生的消费税;(三)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四)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9. 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销售额计算公式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十六条 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30. 纳税人发生视同应税交易以及销售额为非货币形式的业务,如何确定销售额?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十九条 发生本法第五条规定的视同应税交易以及销售额为非货币形式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销售额。……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31. 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发布日期:2025-12-31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十七条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价款,包括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对应的全部价款,不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销项税额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十五条 增值税法第十七条所称全部价款,不包括纳税人代为收取的下列税费或者款项:……(四)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32. 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如何选择折算汇率?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十七条 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在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时,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日或者当月1日有效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确定折合率后,12个月内不得变更。……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33. 销售额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如何核定销售额?
发布日期:2025-12-31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二十条 销售额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销售额。……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十八条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法第二十条规定情形的,税务机关可以按顺序依照下列方法核定销售额:(一)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二)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三)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公式中成本利润率为 10%,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行业成本利润实际情况调整成本利润率。……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章 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
34. 什么是销项税额?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十六条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按照销售额乘以本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增值税税额。……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35. 什么是进项税额?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十六条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36. 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哪些?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十一条 增值税法第十六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应当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具体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完税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其他具有进项税额抵扣功能的扣税凭证。……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37. 纳税人凭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哪些?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十二条 纳税人凭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明的增值税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列明的增值税税额;(三)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不动产取得的完税凭证上列明的增值税税额;(四)购进农产品时,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农产品销售发票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五)从销售方取得的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上列明或者包含的增值税税额。……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38. 哪些进项税额不得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
发布日期:2025-12-31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的下列进项税额不得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一)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二)免征增值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三)非正常损失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四)购进并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对应的进项税额;(五)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进项税额。……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十九条 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等情形。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所称非正常损失项目,包括:(一)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与之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二)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和建筑服务;(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和建筑服务。不动产在建工程包括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本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燃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光伏发电、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等。本条例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第二十条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增值税法所称个人消费。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购进贷款服务的利息支出,及其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贷款服务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暂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应当适时研究和评估购进贷款服务利息及相关费用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政策执行效果。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用于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非应税交易(以下统称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发生增值税法第三条至第五条以外的经营活动,并取得与之相关的货币或者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二)不属于增值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39.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发布日期:2025-12-31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的下列进项税额不得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四)购进并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对应的进项税额;……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二十条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增值税法所称个人消费。……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40. 纳税人购进贷款服务的利息支出,及其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贷款服务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支出能否抵扣?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购进贷款服务的利息支出,及其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贷款服务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暂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应当适时研究和评估购进贷款服务利息及相关费用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政策执行效果。……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41. 非正常损失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发布日期:2025-12-31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的下列进项税额不得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三)非正常损失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十九条 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等情形。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所称非正常损失项目,包括:(一)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与之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二)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和建筑服务;(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和建筑服务。不动产在建工程包括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本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燃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光伏发电、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等。本条例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42. 什么是非正常损失?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十九条 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等情形。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所称非正常损失项目,包括:(一)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与之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二)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和建筑服务;(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和建筑服务。不动产在建工程包括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本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燃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光伏发电、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等。本条例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43.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服务,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和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二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服务,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和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当按照销售额或者收入占比逐期计算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于次年1月的纳税申报期内进行全年汇总清算。……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44. 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的部分如何处理?是否可以申请退还?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二十一条 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的部分,纳税人可以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者申请退还。……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第六章 税收优惠
45. 增值税法中规定的免税项目包括什么?
发布日期:2025-12-31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二十四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二)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三)古旧图书,自然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残疾人个人提供的服务;(七)托儿所、幼儿园、养老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八)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九)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前款规定的免税项目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二十六条 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生产者,是指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第二十七条 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资格的机构,包括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包括营利性美容医疗机构。第二十八条 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第二十九条 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所称托儿所、幼儿园,是指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取得托育或者学前教育资格的机构,其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有关收费标准规定以内的保育费、保育教育费;养老机构,是指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是指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专门为残疾人提供相关服务的机构。第三十条 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所称学校,是指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提供学历教育的机构,以及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第三十一条 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九项所称门票收入,是指第一道门票收入。……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46.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是否免征增值税?
发布日期:2025-12-31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二十四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二十六条 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生产者,是指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47. 医疗服务是否免征增值税?
发布日期:2025-12-31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二十四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二)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二十七条 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资格的机构,包括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包括营利性美容医疗机构。……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48. 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否免征增值税?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二十四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三)古旧图书,自然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49. 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育养服务是否免征增值税?
发布日期:2025-12-31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二十四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七)托儿所、幼儿园、养老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二十九条 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所称托儿所、幼儿园,是指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取得托育或者学前教育资格的机构,其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有关收费标准规定以内的保育费、保育教育费;养老机构,是指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是指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专门为残疾人提供相关服务的机构。……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50. 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是否免征增值税?
发布日期:2025-12-31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二十四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七)托儿所、幼儿园、养老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二十九条 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所称托儿所、幼儿园,是指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取得托育或者学前教育资格的机构,其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有关收费标准规定以内的保育费、保育教育费;养老机构,是指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是指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专门为残疾人提供相关服务的机构。……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51. 残疾人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是否免征增值税?
发布日期:2025-12-31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二十四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七)托儿所、幼儿园、养老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二十九条 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所称托儿所、幼儿园,是指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取得托育或者学前教育资格的机构,其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有关收费标准规定以内的保育费、保育教育费;养老机构,是指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是指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专门为残疾人提供相关服务的机构。……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52. 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是否免征增值税?
发布日期:2025-12-31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二十四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八)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三十条 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所称学校,是指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提供学历教育的机构,以及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53. 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是否免征增值税?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二十四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八)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54. 纳税人能否放弃享受增值税优惠?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可以放弃增值税优惠;放弃优惠的,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享受该项税收优惠,小规模纳税人除外。……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第七章 征收管理
55. 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二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四)进口货物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海关规定的地点申报纳税。……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56. 按次纳税的纳税人何时申报缴纳增值税?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四十四条 按次纳税的纳税人,销售额达到起征点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前申报纳税。……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57. 纳税人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免除、推迟缴纳增值税税款,或者提前退税、多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纳税人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免除、推迟缴纳增值税税款,或者提前退税、多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调整。……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明哥说税、税乎 麒麟扒税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