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南湖区税务局大桥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南税通〔2025〕4921号
嘉兴某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略):
事由: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报送
依据:《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4号)第六条、第七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八条。
通知内容:你单位2025年度未按规定报送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现通知你单位于2025年10月24日前在多边税务数据服务平台(https//aeoi.chinatax.gov.cn)报送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
逾期未报送的,税务机关将记录相关纳税信用信息,并用于纳税信用评价,违规情形将通报相关金融管理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南湖区税务局大桥税务所
2025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