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市LH区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税通(2025 ***号)
**市 *** 有限公司: 91 *40300*****
事由: 通知报送税收风险核查相关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通知内容:现对你(单位)开展税收风险核查,限你单位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国家税务总局**市**区税务局提交以下相关涉税资料:
平台企业一般纳税人风险任务风险疑点指向相关资料,包括不限于:
1 .平台导出原始销售订单明细、结算清单、动账明细等【风险分析期间: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09月30日];
2 .银行流水(银行导出带银行公章的PDF版及Excel版)、各收款平台流水【风险分析期间: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09月30日];
3 .收入明细账、成本费用明细账【风险分析期间: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9月30日];
4 .进项货物/服务及成本费用对应的合同、付款凭证、物流凭证、发票等佐证资料【风险分析期间: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9月30日];
5 .风险分析期间内其他相关佐证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