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内首次偷税,从轻处罚款及滞纳金超8800万
文/李冼
编者按:2025年11月12日,有同学咨询:红税稽罚告〔2025〕115号涉案企业是如何被处0.5倍罚款?现就该话题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2025年10月29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印发《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红税稽罚告〔2025〕115号)(已链接,点击可查阅)披露:
2020年2月至8月,云南博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讯公司”)出售17,955,000股“优博讯”股票,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327,311,139.51元。2020年少申报收入、多申报成本费用导致少缴企业所得税80,402,620.13元,2021年多缴企业所得税8,194,565.80元。
对博讯公司少申报收入、多申报成本费用的虚假纳税申报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72,208,054.33元的行为定性为偷税。2020年少缴企业所得税8,194,565.80元、增值税1,004,516.1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5,112.90元的行为系税款属期申报错误所致,无偷税主观故意性证据,故定性为少缴税款。
鉴于博讯公司的税收违法行为五年内首次发生,拟对你公司的偷税行为处少缴企业所得税72,208,054.33元0.5倍的罚款,罚款金额36,104,027.17元。
鉴于博讯公司2020年的税收违法行为五年内首次发生,且在检查、调查期间主动补缴税款,根据《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五类“税款征收类”第 501项违法行为第2档裁量基准的规定,拟对该公司的偷税行为处少缴企业所得税72,208,054.33元0.5倍的罚款,罚款金额36,104,027.17元。
2020年少缴企业所得税的滞纳税款之日为2021年6月1日,迄今已有4年,粗略估算应缴滞纳金为5,198.98万元。
由此可见,博讯公司2020年的少申报收入、多申报成本费用的虚假纳税申报行为,被税务机关依法查补企业所得税7,220.81万元,滞纳金罚款合计8,809.38万元。
损失惨重,滞纳金罚款为少缴税款的1.22倍。注意,这还是在税务机关从轻处罚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