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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5-11-13
2025-11-13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内卷式”竞争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粤注协〔2025〕304号  发布时间:2025-11-12   
 

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国家和我省关于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有关工作部署,落实《广东省财政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粤财会〔2025〕10号)有关措施要求,进一步规范行业审计秩序和提升审计质量,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在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内卷式”竞争综合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建立“内卷式”竞争投诉举报机制。省注协设立投诉举报渠道,统一收集反映事务所低价低质行为问题线索,并组织调查处理。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通过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投诉举报专栏(扫描后附二维码进入)提供相关信息和佐证材料。

(二)建立审计收费监测机制。省注协跟踪监测统一监管平台审计报告收费信息及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中事务所投标报价等信息。未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期限及时、准确报备业务审计报告收费信息的,将记入会员诚信档案并予以重点监管。此外,省注协将结合事务所年度报备工作收集各事务所人员工时收费信息,开展监测分析作为低价低质行为检查处理的参考。

(三)建立日常提醒告诫机制。对首次被投诉举报或发现涉嫌低价低质行为的事务所,市注协督促其进行审计质量自查。对一年内两次及以上被举报或发现涉嫌低价低质行为的事务所,省、市注协分工进行提醒告诫,督促其依法依规承揽业务和保证审计质量。其中,省注协负责对全省百强事务所开展提醒告诫,市注协负责对本地区其余事务所开展提醒告诫。

(四)从严查处低价低质问题。对有明显低价低质行为事务所,省注协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或列为执业质量重点检查对象。查实存在审计质量问题的,从严实施行业惩戒。涉及违反《注册会计师法》《政府采购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的将移送相关部门。省注协将定期发布综合治理情况通报,曝光低价低质恶性竞争事务所名单。同时,组织开展行业业务成本调研,引导事务所合理定价。

(五)加强诚信建设和提升审计质量。省注协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机制,完善诚信档案建设,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和加强独立性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事务所签署《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抵制“内卷式”竞争诚信执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对不签约履约事务所记入诚信档案开展重点监管,强化内部约束。省注协将继续强化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和审计程序执行等方面专业指导,督促引导事务所提升审计质量。

(六)推动优化外部环境。省注协在省财政厅指导下制定审计服务委托需求模板,推动完善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和中介服务超市审计服务选聘需求条件。进一步推动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大力倡导以质量为导向的选聘机制,加强“内卷式”竞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请各事务所充分认识维护行业秩序和提高审计质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抵制“内卷式”竞争,共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各市注协统一思想,共同做好治理工作,并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等相关部门沟通协同,全省“一盘棋”做好综合治理工作。

(二)积极签约履约。请各事务所积极签署和践行《自律公约》。各市注协做好动员组织工作,共同推动提高自律公约签署覆盖面。

(三)严格报备管理。请各事务所严格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在出具审计鉴证报告后30日内,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业务报告的审计收费等基本信息。在年度报备中如实上报会计师事务所各层级人员的工时收费信息,提高收费透明度。

(四)做好宣传引导。请各市注协、事务所大力宣传行业专业价值,积极向社会和委托方普及审计费用与审计资源投入、审计结果及审计价值作用之间的关系,共同推动各方以质量为导向选聘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行业“内卷式”竞争综合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方式:省注协监管与技术指导部,020-83063583、83063819。

附件: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内卷式”竞争投诉举报二维码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11月12日

   附件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内卷式”竞争

投诉举报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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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s://www.gdicpa.org.cn/forms/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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