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预防洗钱、恐怖融资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活动,规范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做好反洗钱国际评估工作,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zjinfei@pbc.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0号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邮编:100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3.将意见传真至:010-8809188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5日。
附件1: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关于《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pdf
中国人民银行
外交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