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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财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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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5-05-13
2025-05-13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陕注协〔270号  发布时间:2025-05-08   来源: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财会〔2024〕27号)精神,强化行业协会自律监督,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促进审计质量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结合《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5 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常态化治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5〕15号)有关要求, 现就做好 2025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 以下简称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关系在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的注册会计师均应参加本次年检。
  二、检查内容
  (一)资格合规性。
  1.基本信息。会计师事务所要组织注册会计师登录统一监管平台,核实并及时更新或补充个人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和手机号码等重点信息,确保其完整准确。
  2.履行会员义务情况。主要包括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和会费交纳情况。
  3.是否存在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受到刑事处罚、依法被撤销注册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等情况。
  (二)执业行为规范性。
  1.是否专职执业。对于注册会计师的不专职执业行为,结合社保参保证明、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签订、个税缴纳证明或支付薪酬的银行账户记录、业务工作底稿等开展检查。
  2.是否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
  3.是否具备执业胜任能力。结合注册会计师在2024年出具的业务报告进行检查。
  三、年检方式
  2025年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采取线上检查和线下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有如下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将作为重点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 2024年注册的注册会计师;2024年成为新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的注册会计师;70周岁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在2024年年检中发现弄虚作假的注册会计师;在2024年转所2次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跨省转入的注册会计师;2024年受到信访投诉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以及在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省注协认为需要重点检查的其他注册会计师。
  年检数据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2024 年 12 月 31日时点数据为准。
  四、提交资料及相关要求
  (一)提交方式。
  1.集中提请。会计师事务所登陆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或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为注册会计师集中提请年检,按照要求上传相关年检资料。2024年12月31日以后办理转所的注册会计师,在原转出事务所(含外省市)参加年检。
  2.个人提请。注册会计师登陆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或微信小程序提交年检申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可直接以个人名义申报年检,并在年检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已从原事务所转出,拟加入其他事务所或正在申请设立事务所的;正在办理事务所清算的责任人;省注协认可的其他情形。


  (二)提交内容。
  1.上传至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年检资料。
  (1)会计师事务所任职资格自查情况报告。自查内容包括:是否有已离职的注册会计师,是否有受到刑事处罚的注册会计师,是否有已去世的注册会计师,是否有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注册会计师,是否有挂名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各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情况要进行认真梳理并上传《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附件1)、《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凡具有上述情况的会计师事务所,于5月27日前向省注协报送《执业注册会计师转非执业会员申请表》(附件3)或注册会计师注销申请,同时交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印章。
  (2)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5年出具的注册会计师人事档案托管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2024年4月、12月会计师事务所发放工资的银行转账记录(应显示本人姓名)。
  (3)社保部门2025年出具的注册会计师参保缴费证明(缴费月份为2024年1月至12月)。
  (4)参加年检的每名注册会计师在2024年度出具的业务报告两份。
  (5)注册会计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其他年检资料。
  (1)不再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自愿转为非执业会员者应由本人填写《执业注册会计师转非执业会员申请表》(附件3),经所在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连同注册会计师证书和印章报送我会注册监管部。
  (2)《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2025年第一季度党建信息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25556406@qq.com(收件人:何然)。
  (3)《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2025年第一季度团建信息统计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57495875@qq.com(收件人:牛天卉)。
  (4)《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2025年第一季度统战工作信息统计表》(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2001577@qq.com(收件人:付茗瑞)。
  发送电子邮件时邮件主题为“XX会计师事务所年检资料”。
  (三)提交要求。
  1.自查报告由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分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自查情况报告和附件1、2,需提供PDF版,上传至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年检模块下本所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分所负责人)的“其他材料”中。
  2.注册会计师的2025年人事档案托管证明扫描件(退休人员应提供通知中要求资料的扫描件)、参保缴费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制作一个PDF文件,上传至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年检模块下该注册会计师的“社保证明材料”中。
  3.参加年检的注册会计师2024年度出具的两份业务报告扫描件制作一个PDF文件,上传至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年检模块下该注册会计师的“其他材料”中。
  4.协会代管人员年检参照以上办理。
  5.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在5月27日前完成上传年检资料工作。
  (四)注意事项。
  1.注册会计师档案托管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及业务报告等资料不能为专职执业提供充分证明的,需现场登陆注册会计师“个人所得税”APP,以供核查。主要包括内退、原企业破产、停薪留职等原因仍由原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及自行缴纳社保的人员。
  2.注册会计师还可通过扫描中注协行业系统微信服务号二维码找回登录密码。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说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任职资格检查子系统注册会计师操作说明》(附件8)。
  五、工作安排
  (一)事务所自查。2025年5月9日—5月16日。各事务所在自查阶段完善注册会计师在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里的基本信息。
  (二)年检资料提交。2025年5月17日—5月31日。会计师事务所按要求提交年检资料。
  (三)资料审核。2025年6月1日—6月30日。省注协根据年检材料审核情况,做出年检通过、暂缓检查、年检不通过的决定。
  (四)补检工作。对暂缓检查人员,省注协将在系统上退回,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再次提出申请,补检结果另行通知。
  (五)公布检查结果。检查工作结束后,我会将在省注协网站、微信公众号、《陕西注册会计师》期刊对任职资格检查结果进行公告。事务所应在年检模块下的年检信息查询中为年检通过的注册会计师打印个人年检二维码,并粘贴在注册会计师证书年度检验登记页,通过扫码可查看年检信息。
  六、检查工作要求
  在任职资格检查过程中,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当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按时上报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注册会计师按照无故未参加年检处理。一经核查送审材料弄虚作假,省注协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第八条规定对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做出惩戒,并在今年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中将其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执业注册会计师处于省注协代管期间超过12个月的,省注协将根据《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撤销其注册。截至2025年6月30日,对于无故不参加检查、不履行会员义务的注册会计师,我会将给予行业惩戒;对仍不改正的注册会计师将按照《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予以撤销、注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无正当理由不为本所注册会计师申报检查的,接到注册会计师申诉后,我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限期申报。超过规定期限,会计师事务所仍未申报的,我会对会计师事务所视其情节给予行业惩戒。对于年检不通过、暂缓检查的注册会计师,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待年检通过后方可继续执业;对于年检不通过的注册会计师,根据有关规定撤销注册或注销注册。
  任职资格检查材料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省注协注册监管部联系。同时,我会设置了投诉举报电话及邮箱,接受广大会员监督。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兰心、张勇
  联系电话:029-68936423、029-87611712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四府街41号603室。
  投诉电话:029-68936423
  邮箱:sxzhuce@163.com。
  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
  2.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情况汇总表
  3.执业注册会计师转非执业会员申请表
  4.2025年第一季度党建信息统计表
  5.2025年第一季度团建信息统计表
  6.2025年第一季度统战工作信息统计表
  7.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任职 资格检查子系统会计师事务所操作说明
  8.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任职资格检查子系统注册会计师操作说明
  9.统一监管平台基本信息修改操作手册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5月8日

修正:

下载查看附件请到http://cpa.sf.gov.cn/gztz/jtgz/eUjYn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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