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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员工举报公司税务违法时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5-04-21  来源:税政解析与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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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否曾遇到这样的棘手难题:企业的税务问题被股东或员工公之于众,一场税务危机悄然来袭?实践中,企业内部人员因利益纠纷、管理矛盾或合规漏洞举报公司税务违法行为的事件频发。这类举报不仅直接触发税务机关稽查,也可能引发企业“法律-经营-声誉-治理”的连锁危机。

一、危机中的生存法则:税收违法检举处理流程

若企业因税务违法行为被股东、员工举报,在检举事项被税务机关受理后,税务机关会依据相关规定分级分类处理。

税务机关立案后,将依法调取企业账簿、银行流水等资料核查,必要时也会对企业相关人员展开询问并制作笔录。企业应主动提供真实材料,逃避或阻挠可能面临更高罚款或刑事责任。同时,应关注稽查时限与程序,检举案源稽查流程通常包括受理检举事项→分级分类处理→立案检查→处理决定→反馈,企业需在签收《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后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限内积极配合检查。

税务机关不得泄露检举人信息,企业也不得通过内部排查、威胁等手段报复举报人。此外,企业虽作为被举报人,但同样享有保密权利,税务机关对稽查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危机中的转机:三步帮您构建风险防火墙

对企业家而言,有效避免税务违法行为检举的最佳方式,永远是从源头上遏制税务违法行为。但当企业面对股东或员工的涉税检举时也不必惊慌,应对的核心在于快速响应、积极配合与合规整改,需结合法律程序积极应对稽查,同时通过完善内控机制预防未来风险。

(一)事前预防:筑牢合规防线

1.完善税务合规体系。企业应定期自查,通过第三方审计或内部自查,确保账目、发票、纳税申报与实际经营一致,避免因“无心之失”引发举报风险。此外也可通过分离财务权限等方式强化内控。

2.加强法律培训。对管理层和财务人员等开展《税收征管法》《刑法》等专题培训,明确偷税、逃税的法律界限及后果,从源头上遏制违法犯罪。

(二)事中应对:冷静应对检查程序

主动自查,配合调查。对自查如实报告税收违法行为,主动配合税务部门检查,主动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

(三)事后整改:化危机为转机

1.落实补税,法律救济。若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企业在收到决定性文书后需按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60日内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申请信用修复。因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逐步恢复融资、招投标资格。

合规小贴士

一切事后的救援总归比不上事前的有效风险控制。依法纳税是企业的基本义务,通过规范经营、依法纳税,才能让企业走得更稳更远。

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九条检举人在检举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应当对其所提供检举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检举事项受理后,应当分级分类,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检举内容详细、税收违法行为线索清楚、证明资料充分的,由稽查局立案检查。

(二)检举内容与线索较明确但缺少必要证明资料,有可能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由稽查局调查核实。发现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立案检查;未发现的,作查结处理。

(三)检举对象明确,但其他检举事项不完整或者内容不清、线索不明的,可以暂存待查,待检举人将情况补充完整以后,再进行处理。

(四)已经受理尚未查结的检举事项,再次检举的,可以合并处理。

(五)本办法第三条规定以外的检举事项,转交有处理权的单位或者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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