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规定,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接下来,一起来看看《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A100000)有什么变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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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变化总结
本次变化可归纳为更名、优化、新增和取消四个方面:
1. 更名
申报主表名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变更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A100000)。
另外,第37行“本年累计实际已缴纳的所得税额”改成“本年累计预缴所得税额”。
2. 优化
根据最新财务报表样式优化调整“利润总额计算”相关行次,增加“研发费用”、“其他收益”、“净敞口套期收益”、“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处置收益”等5个行次。

3. 新增
增加“稽查查补(退)所得税额”、“特别纳税调整补(退)所得税额”行次,便利纳税人在稽查查处以及特别纳税调整后更正申报。

4. 取消
取消《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和《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将“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和“减免所得税额”相关优惠事项整合至主表。纳税人可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主表相应行次选择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