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各有关单位: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24年11月8日完成理事会换届工作,成立了第五届理事会。根据省注协第五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新一届理事会拟成立7个专门(专业)委员会,现将推荐各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本届理事会设立战略与财务委员会、会员管理与服务委员会、行业人才工作委员会、专业指导委员会、惩戒委员会、申诉委员会、行业信息化委员会等7个专门(专业)委员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一)战略与财务委员会
指导和监督行业重大发展战略的研究、制定、实施;就行业发展中的重大政策和问题进行对外协调;研究行业会费政策,指导、规范行业财务工作;研究推动出台服务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举措,推动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科学、规范发展等。
(二)会员管理与服务委员会
研究我省会员管理与服务的有关政策,审议有关重大事项;就我省会员管理与服务工作中的重点问题进行对外协调,提供咨询方案或意见;审议资深会员资格并提出建议人选名单;研究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理论服务与法律援助等。
(三)行业人才工作委员会
审议本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教育培训计划;审议本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就行业发展中的人才战略与政策提供咨询方案或意见;就行业高端人才培养、使用提供咨询方案或意见;就行业后备人才培养政策提供咨询方案或意见,指导注册会计师资格前教育;就行业人才培养教育重点问题开展调研等。
(四)专业指导委员会
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定的各项执业准则征求意见稿及行业相关管理规范文件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业务研讨会、专题调研活动,收集和研究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专业问题,编写专家提示;向注册会计师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与有关政府部门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沟通,就有关专业问题提出建议等。
(五)惩戒委员会
审议秘书处对会员违规行为的检查报告或者调查报告,作出拟惩戒决定;听取拟被惩戒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审议作出惩戒决定等。
(六)申诉委员会
听取被惩戒当事人申诉意见;复核申诉事项的相关事实和证据;审议作出申诉决定等。
(七)行业信息化委员会
以信息技术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我省数字经济发展需要为目标,研究信息技术发展趋势,提出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政策建议;审议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制度;评价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重大技术方案;指导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战略规划和技术方案的实施等。
二、推荐条件
(一)注册会计师担任相关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10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担任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以上的职位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的优先考虑。
3.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良好的行业声誉。
4.熟悉行业相关领域工作的政策、制度。
5.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二)其他相关领域专家担任相关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熟悉国家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2.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
4.关心和支持行业发展。
三、推荐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任职相关专门(专业)委员会的人员,请填写《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于2025年4月3日前将签字盖章的推荐表扫描件(PDF版)发送至zhb@fjicpa.org.cn。邮件标题和推荐表文件名以“单位名称+姓名”命名,例如“福建××会计师事务所林某某”。
每个推荐对象原则上可推荐任职1个委员会,若擅长多个领域的最多可推荐任职2个委员会。
省注协联系方式:0591-87097010、87097006
附件: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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