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无形资产摊销时如何处理账面和税务要求的差异呢?
解答:
企业在无形资产摊销时处理账面和税务要求差异的方法如下:
1.摊销范围差异的处理
会计处理:企业应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估计使用寿命年限并在其内合理摊销;无法预见使用寿命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减值测试。
税务处理:除商誉外,其他无形资产应按规定进行摊销。自行开发且支出已在税前扣除的无形资产、自创商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等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准予扣除。
2.摊销方法差异的处理
会计处理:摊销方法应反映与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如直线法、生产总量法等,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税务处理:一般只能按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符合特殊规定的企业可采用加速摊销方法。
3.摊销年限差异的处理
会计处理:未明确规定无形资产的最低摊销年度,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
税务处理:一般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少于10年,作为投资或受让的无形资产,有法律或协议、合同规定使用年限的,可依其规定使用年限分期计算摊销。
4.摊销金额差异的处理
会计处理: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税务处理:以其计税基础作为可摊销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应进行纳税调整,税法不允许扣除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摊销复核差异的处理
会计处理: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税务处理:摊销方法和期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6.无形资产减值的处理
会计处理:当无形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时,应计算其可收回金额,账面价值大于可收回金额时,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税务处理:各项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持有期间资产减值,除规定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会计上确认的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税法上不允许税前扣除,需进行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