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空壳”企业:法律红线下的虚假面纱
——鸡西市税警联合破获亿元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案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联合公安经侦部门成功破获一起跨区域暴力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案件。犯罪团伙利用他人身份信息成立多家“空壳”企业,以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为手段牟取非法利益。主犯王某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数据分析破玄机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接到上级推送风险任务,核实辖区内数家农产品购销企业存在发票开具异常情况。检查人员根据线索提示,结合税收大数据进行比对分析,锁定4户关联企业农产品收购发票开具量及金额增长较快,且存在只有原材料购进,没有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必需的设备、电力、运输等生产要素的购进记录,确定这4户企业存在“无真实交易、虚构收购业务”的重大嫌疑。经检查人员了解,4户企业法定代表人均为挂名,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一无所知,而企业实际控制人王某某已潜逃外地,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亿元虚开现原形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启动税警协作机制,联合公安经侦部门成立专案组,对注册经营地房屋房主及收购发票上列明的农户进行走访约谈,实地调查企业注册地经营情况,调取注册地用水、用电,企业资金流水等数据,进一步证实了检查人员的判断,企业并无真实生产经营活动,且存在资金回流问题。经过数月缜密侦查,专案组终于摸清了该团伙的作案模式:以王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控制4家“空壳”公司,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虚构农产品收购业务,利用虚假农户信息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以票面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开票费”,向天津、河北等多家省外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帮助受票企业偷逃税款,涉案发票金额上亿元。
在掌握充分证据后,税警联合开展“收网”行动,一举抓获王某某等犯罪嫌疑人。经查,该团伙累计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2135份,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51份,涉及税款金额逾1300余万元,严重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
违法团伙终瓦解
2024年12月,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主犯王某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针对该团伙对外虚开的发票,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向下游受票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发出了委托协查函。经了解,受票地税务机关已对相关企业开展立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