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例:比例不达标,补税滞纳金1156万元
文/李冼 整理
编者按:2024年10月30日,有同学咨询:企业享受西开优惠政策,有何税务风险?现就该话题与大家分享。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2024年11月2日,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成飞集成)发布《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披露:
公司近期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通知,公司2019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重未达到70%,不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条件,应补缴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6,400,291.31元,并缴纳滞纳金5,165,035.09元,合计应补缴11,565,326.4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要求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完毕,主管税务部门未对该事项给予处罚。
我们都知道:
1.自2001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才能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60%以上的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就可依法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2年12月,贵州三特梵净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也曾因主营业务收入未达到收入总额比例70%,不能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补缴企业所得税1493万元和相应滞纳金。详情请参阅《重磅||上市公司无缘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税率需补税1493万元》。
每日一税提醒: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在核查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时,既要注意主营业务收入的税法口径,也要注意企业总收入的税法口径,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口径。
否则,被税务机关查处,加收的滞纳金和被处的罚款,那可损失的是企业的真金白银,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