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综合
降低两项社保费率优惠政策,如何享受?
发布时间:2024-11-04  来源:税海涛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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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家中小企业,请问如何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包括中小微企业、大型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均可享受。

2023年3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9号),明确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该政策为普惠性政策,包括中小微企业、大型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均可享受,缴费人无需申请直接申报缴费即可享受降率优惠。

【政策原文:一、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二、自2023年5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有关实施条件,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2024年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规定,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缴费人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不用额外提出申请,只需要按照原有程序如实申报缴费即可。在符合继续降低费率条件的地区,社保部门、税务部门将及时调整系统参数配置,让企业免申请即可直接享受降费政策,确保政策红包第一时间送达缴费人。
来源:税务总局

【注:《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 只规定了将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明确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2024年底到期后是否继续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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