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9日,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深圳马维钛业有限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其中提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郭昌玮、郑玉芝、王飞、孙铁明:2023年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持有的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置业)100%股权、济南兴瑞商业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兴瑞) 100%股权,与深圳马维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维钛业) 持有的新金国际有限公司51%股权进行置换。我局发现公司重大资产置换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置出资产的评估价值不准确。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相关资产以评估机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经查,评估机构对淄博置业没有产权的地下停车场、储藏室,按照征收土地增值税进行了评定估算,不符合相关规定,淄博置业的评估价值不准确。公司董事会未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4号,下同)第二十条的规定充分关注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导致公司有关重大资产置换交易定价的信息披露不准确,相应期间重组事项的账务处理不正确。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条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郑玉芝, 董事、董事会秘书孙铁明对上述事项承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