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氏技术”)控股子公司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佳纳”)近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英德市税务局东华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英德税东华分局税通[2024]9856 号),对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纳税义务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及补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自查,广东佳纳需补缴2019年至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1,067.72万元以及相应滞纳金793.38万元,合计1861.1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佳纳已按要求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完毕,主管 税务部门未对该事项给予处罚。
广东佳纳补缴税款是2019年至2021年收到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未一次性计入当年应税收入,因此公司本次自查后进行补缴。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因会计与税法存在时间性差异,故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 入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不影响当年及 2024 年净利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重要的前期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广东佳纳补缴税款涉及的滞纳金将计入 2024 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 793.38 万元,最终以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公司管理层对上述事项高度重视,将持续加强公司税务管理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财务、税务方面的知识进行培训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可能有的财务人员不太了解这个政策。具体规定是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中的第六条:
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等,凡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付的,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除上述情形外,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财政支付,如财政补贴、补助、补偿、退税等,应当按照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确认收入。
会计核算是严格遵循权责发生制的,而企业所得税并不是,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对于特定情形以外的财政补助,税法采取的是收付实现制,此处会产生时间性的税会差异。该单位虽然没有被罚款,但滞纳金近800万元,也是一笔不小的额外支出。
可见,财税知识未必能直接给企业挣钱,但如果不认真学习了解,是真费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