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综合
建筑服务异地施工,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是按照开票金额缴纳吗?允许减去分包款吗?
发布时间:2024-11-20  来源:郝守勇税库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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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建筑服务异地施工,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是按照开票金额缴纳吗?允许减去分包款吗?

 

 

 

 

 

答复

不可以减去分包款的。按照收入金额的0.2%预缴。

但是部分税务局有规定允许减去分包款,因此不同地区的纳税人需要咨询当地税务局。

注意:

1、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1、目前可以通过新电局预缴企业所得税。

2、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时候允许抵减已经异地预缴的金额。

3、企业所得税时按收入全额预缴,增值税可以差额预缴。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第三条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其中“实际经营收入”为收入概念,非所得概念,不扣除分包和其他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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