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河源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销售若干措施》的通知
河住建通〔2024〕42号 2024-11-11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销售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源市财政局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中国人民银行河源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源监管分局 河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1日
河源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销售若干措施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房地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推动我市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调整购房首付款比例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9月30日起,对于贷款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中国人民银行河源市分行,咨询电话:0762-366580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源监管分局,咨询电话:0762-3168293)
二、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
(一)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
(二)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自本措施发布之日起到2025年2月28日止(以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单方缴存45万元,双方缴存65万元;借款申请人为二孩家庭的,在最高额度基础上可再增加5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的,在最高额度基础上可再增加10万元。
(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762-3882019)
三、取消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对于贷款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区分住房套数,取消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商业银行可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中国人民银行河源市分行,咨询电话:0762-3665605)
四、稳妥有序降低存量住房贷款利率
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附近,进一步减轻购房人房贷利息支出。
(中国人民银行河源市分行,咨询电话:0762-3665605)
五、推行阶段性购房补贴
自本措施发布之日起,到2025年2月28日止,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内(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可在2025年4月30日前向房屋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5000元/套购房补贴。购房人为我市农村户籍人员或外市户籍人员的,额外增加补助2000元/套。
(河源市财政局,咨询电话:0762-3388367)
六、举办购房赠送消费券红包活动
举办购房赠送消费券红包活动,在活动期间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内参与活动的房地产项目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总价在50万元以下(不含)的可申请5000元消费券红包,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不含)的可申请10000元消费券红包,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不含)的可申请15000元消费券红包,20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20000元消费券红包,消费券红包可在我市家居、家电、餐饮、商超、旅游等指定的商家使用。具体活动方案及细则由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印发实施。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762-3829996;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咨询电话:0762-3321331)
七、支持港澳居民来我市购房
对到我市行政区域内购房的港澳居民,优化结算支付、按揭贷款等服务,便利港澳居民购房业务办理。
(中国人民银行河源市分行,咨询电话:0762-3665805;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源监管分局,咨询电话:0762-3168293)
八、打通网签备案、办证绿色通道
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业务,力争2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不动产权证书办理业务,在税务部门核税完毕后,力争2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因房企欠缴税费、房屋被抵押或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无法办证的房地产项目,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等文件要求,分类施策、集中攻坚,及时为购房者开辟“绿色通道”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762-3820195;河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762-3820297)
上述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