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
综合
【周末谈】律师展业过程中的涉税“门槛”
发布时间:2024-11-18  来源:大力法税办公室 作者:二郎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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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的律师开始关注、切入涉税业务,有主动性的,也有被动性的。于是,有很多的律师开始学习、考虑、参加各种税法培训等,以期自己修炼涉税业务成功!在小编观察看来,如下的几点意见仅供讨论:
一是,专业知识可以学习,但业务“技巧”与职业敏感度很难掌握!业务能不能接,有没有空间,通过学习与“道听途说”可以有所提升的,但能不能落地,往往需要有较多的实务经验,才敢上手。这里原因比较多,就是再牛的专家,在现在复杂的涉税规则与环境下,往往也是一家之言,也就是说,其观点可能有错或不被认可的地方,没有绝对的权威性与唯一性,是税务的最大特点;再者说,真正核心的东西,也可能并不一定如专家所说的那样,表里并不如一。但,也有胆大者,敢干,但这往往只是一锤子买卖!现在,有的职业律师上自媒体上拓客,这是一条路径,但往往是收割新客,这跟网上卖货一样,不在于回头客,而在于新客,新客的客单量就是挣钱的主要来源。不过,这与消费品销售带货还是不一样的,律师的业务不是老百姓的日常消费品,比如老百姓上法庭打官司,并不是普遍性的,概率很低,绝大多数人一辈子不会打诉讼官司。有限的业务在于矛盾触发、无路可解等情形下,需要律师出手的业务就相对变得稀缺,这几年律师从业人员发展迅速,新人辈出,小编认为将促进中国的法制化发展,一是自身参与,二是法律思维与意识的养成,三是民间对律师的接触也会多起来,律师不再是稀缺资源,请律师的费用也不再是不菲的价钱。小结一下,要真正地理解透解决税收问题的策略化与窍门,则需要多年的积累与磨炼,或者是与专业人员之间的优势合作与互补,依靠自身修炼“得道”的效率与成功率,很难。
二是,律师业务的标准化或“套路”相对简单一些,而税务的事项可涉及近二十年税种,每个税种又有许多的政策规范、征管方式、发票开具等因素掺杂在一起,想搞清楚确实需要时日。律师领域也有大律师与刚从业的律师,其差异更多在于资源的使用及沟通、实战及方式的差异,小编并不认为谁最厉害,谁如何,在专业理解层面,其实大家最终的理解水平是差不多的。比如虚开发票涉刑事案件,单纯看辩护意见,更多是主观性、危害程度、主从犯、有无立功或合规整改影响因素、认罪态度、相关指导案例借鉴、司法解释空间、单位或个人犯罪归责、从虚开转逃税等方向上思考,但其结果往往需要结合当地的司法理解现状或承办、检察官或法官的接受度来沟通,地区差异化是明显存在的。年轻律师其实主要是经验的积累,避免“纸上谈兵”。
三是,标准化有余,创新化不足。小编发现,一些律师的文章当中,更习惯强调法理、对与错的综合分析。若讨论涉税问题,有时它是处于模糊地带的,此时若是直接拼法理、通过复议与诉讼直接PK的话,往往在实务层面是有意避开,而更在程序与证据上发力。偶有律师或在法条上直接以无上位法支撑来推进合法性审查作为应对之策,但并没有太好的效果。在涉税业务中,特别是疑难性业务,它是一个相对复杂的工程活,而不是过一个路口看红绿灯的判断问题。小编认为,在实务层面,律师们缺乏创新突破点,而在常规业务条线上,纳税人及其服务机构相对是处于弱势的;但在综合性应对方面,纳税人相对是可以多角度、广泛化发力的,也就是散发式的创新,是需要律师们多理解与积累的。
反方向来看,由于税务人员办理税务业务,主要是依据税收征管、稽查规程等来实施,并不是每一个业务处理规范都有法条的明确依据支持,也就是说办税人员缺乏一些法律的常规知识,有时难免出现被律师们的“法言法语”表达所忽悠,这与在法庭上打证据、依据是有差异的,因为“说的不对”在行政执法方面有弹性的挽救空间。但小编并不是说去做假证据、提供假资料的意思,而是“理解办界”有多大的想象力问题。
律师在处理涉税业务过程当中,可能在复议与诉讼中的能力与处理具体业务中的能力是不一样的,比如在涉税案件复议中,律师不一定打政策适用的准确与否问题,因为这种情形下,倾向于行政执法机关的理解,“有利性认可概率可能更大一些”,于是就可能无柰地向证据事实、程序方面发力!这是避实就虚的打法。现在的涉税争议诉讼,相较前一些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之前呢,法律文书上确实有一些所谓的“低级错误”,随着征管系统、标准化、电子化的工作流程的上线,加上新一代税务人的更新,争议向高端化发展,也越来越难处理,比如对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税务人员提出了非常明确的依据,难道应对时就PK说这个依据不对?此时就可以考虑借助其他的法条、政策来排斥处理,借力而为,这样的话呢,就是一个综合性的破解之法,小编认为这是争议的未来发展趋势。而律师往往并没有这样的经验积累与思考习惯,直面相对,往往是职业的习惯,也难有好的结果。
一面是重法理而缺乏实务,一面是重实务轻法理,法税结合就变得非常重要。
比如在民商法、资本性业务、跨境业务、家办业务、涉票刑事业务中,恰当地规划、处理好其中的税务事项,至少是锦上添花的事项。而往往只要涉及钱财物的事项,都或多或少的涉及税务上的问题、税收利益的影响!大力税手法税办公室在与律师伙伴合作的一年多时间里,有了不一样的思考与收获。我们持续发力于法税数据库的知识提供,给我们的伙伴提供知识能量、思考边界;同时,对于疑难问题、规划问题,法税并行,往往也会达到不一样的结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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