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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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个体户核定征收有什么风险?
发布时间:2024-11-01  来源:德居正财税咨询 作者: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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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阅读这篇文章之前,你可能会想:

只要税务政策允许核定就没有风险

能从税务局开出发票就没有风险

个体户就是为了解决无票支出或者给老板套现的

02

诊断案例

2023年,上海某工程管理事务所被税务机关预警,税务预警集中反馈了事务所从2018年至2022年度连续5个年度开具发票收入每年均在400万左右且均为同一家客户,但该事务所没有对应的工资和社保支出,没有固定经营场所(注册地址联系不到)。税务机关要求该事务所法人和财务负责人书面说明情况,经了解,该事务所注册形式为个体工商户,实际经营为合伙制,由五个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全部外派至山西某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没有在上海租赁办公室,事务所地址挂靠在另一家公司地址上;个人所得税为核定征收模式,雇佣人员工资从合伙人个人账户支付,没有在账面体现,也未申报个人所得税。随后,该事务所向主管税务局做了书面说明,并补缴了3万元个人所得税。

 

近几年在财税圈挂起了一阵利用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个人所得税筹划的旋风,这阵风来势凶猛,好像有了个体、个独神器,人人都成了税务筹划高手。但是,各位企业股东一定要差亮眼睛,充分认识到使用个体、个独的财税风险,利用工具处理公司业务的时候也要注意防范风险。这里面主要有三大风险:

01

有无实际交易

实务中很多机构和园区基于当地宽松的税务监管环境,组织成立大量的个人独资企业,安排这些个人独资企业成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并且争取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利用核定征收税率低于查账征收税率的税率差来进行筹划,而忽视了真实交易,但殊不知这种筹划方式的前提就是必须要有真实的交易,一旦没有真实交易做支撑,就是虚开发票。因此,利用个人独资企业进行个税筹划必须要有真实交易,筹划的关键是设计个人独资企业与交易单位之间的合法交易,但是遗憾的是大部分机构和园区操作手法本末倒置,关注的是个人独资的形式和核定征收的税率,而不是交易本身。可以预见未来那些没有真实交易的个人独资企业将会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灾区,对于委托方和受托方都将是麻烦的开始。

02

交易价格是否合理

交易价格是衡量交易是否公允的最重要的指标,在利用个人独资企业进行个税筹划时,很多委托方只关注交易总价是否影响到纳税人身份,即交易总金额是否超过了500万,因为超过500万就需要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税负会急剧增加。但是在这种筹划思路下,真正需要关注的是交易价格的合理性,比如市场上这种交易平均价格100万元就能搞定,为什么这个交易价格是490万元?这个490万元定价具有合理性吗?你是确实有不同之处,还是就是纯粹的关联方定价转移利润?如果是通过关联方定价转移利润,对不起,此路不通,税务机关有权给你核定交易价格,如果给你核定到100万元,那么你的筹划又在哪里?

03

个体、个独的主体管理

主体的管理包括具备经营所需要的人员、场所及能力等资源,不能为了交易而交易。在实务中我们看到许多委托方成立这种个人独资企业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做个人所得税的筹划,完成交易之后为了减少后续支出,就不再打理当初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被动的让这个企业成为僵尸企业,最终给投资人带来巨大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为企业长期不申报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投资人被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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