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您可以登录新电子税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功能菜单。
或者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
二
跳转至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功能界面,显示已采集的报告信息,可进行条件查询、新增、延期、修改、作废操作。
三
按条件查询已采集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选择【项目所在地】或【状态】,点击【查询】,查询满足所选条件的报告,点击【展开】可选择更多条件进行查询。
四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新增。
(1)点击【新增报告】,跳转至新增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界面。
(2)录入跨地区经营基本信息和跨地区经营合同信息,点击【提交】。
(3)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如符合自动报验规则,则系统自动在纳税人经营地电子税务局报验登记。点击【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即可下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点击【返回首页】即可回到主界面,点击【继续办理】即可跳转至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功能界面。
(4)如不符合自动报验规则,则提示纳税人及时至经营地进行报验。
五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延期。
(1)已报告未报验和已报验未反馈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可以进行延期操作。选择需要延期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点击【延期】。
(2)弹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延期窗口,选择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合同的最新有效期止,点击【提交】。
(3)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界面给出提示信息:“您的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申请已通过”。点击【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即可下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点击【返回首页】即可回到主界面,点击【继续办理】即可跳转至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功能界面。
六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修改。
(1)已报告未报验和已报验未反馈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可以进行修改操作。选择需要修改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点击【修改】。
(2)跳转至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修改界面,可对“经营方式”“跨区域涉税事项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进行修改,修改后点击【提交】。
(3)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界面给出提示信息:“您申请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修改已办理成功”。点击【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即可下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点击【返回首页】即可回到主界面,点击【继续办理】即可跳转至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功能界面。
七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作废。
已报告未报验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可以作废。选择需要作废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点击【作废】。阅读弹出的确认作废提示框之后,点击【确定】即可。
温馨提示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合同延期的,既可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也可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发起延期。
(3)异地不动产转让和租赁业务不适用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相关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