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增值税
自然人代开发票这事(地点、多少钱免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4-10-17  来源:一品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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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增值税纳税地点为:
(二)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实务总结
一、大原则
(1)自然人代开发票的地点按照增值税纳税地点的规定来
(2)自然人代开发票的地点:按照非固定业户的规定
二、具体规定:先特殊情况后一般情况
(一)特殊情况
1.对于自然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应当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代开发票
2.对于自然人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的,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发生地代开发票
3.对于自然人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应当在自然资源所在地代开发票
(二)一般情况
除上述特殊情况除外,对于销售货物或劳务、提供服务的,应该在货物销售地、劳务或劳务发生地或者自然人的居住地(户籍所在地)代开发票。
提醒,代开地点不合规,属于不合规的发票,属于不合规的税前扣除凭证,对应的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实务问题:自然人代开发票是500元免增值税还是不超10万均免增值税?

一、个人代开金额500元以下

财税2016年36号文规定,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所以自然人代开500元以下的发票,可以直接享受免税优惠。

二、个人代开金额500元以上

大家都知道,个人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但是我们在实务中代开会发现,超过起征点500元就要按照1%纳税了,这是为什么呢?

主要是因为政策规定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的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针对的是按期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而个人代开发票这种行为,属于按次纳税,所以就不能享受。

那有没有办法可以改成按期纳税呢?

当然有!那就是去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或者可以直接成立个个体工商户,这样就能按期纳税从而享受免税政策了。

三、其他特殊情形

当然了, 对于自然人适用免税政策的一些应税行为,也是可以直接开具免税发票多的,比如:

(1)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自然人自产自销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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