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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期房的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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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的规定:“第九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第十条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因此,购买期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含期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现房买卖合同等)的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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