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研究
综合
定制样品发送客户无法确定是否形成销售,该如何账务处理?
发布时间:2024-09-20  来源:彭怀文说 作者:彭怀文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定制样品发送客户无法确定是否形成销售,该如何账务处理?

企业发送定制化产品至客户,但无法确定未来是否能够形成销售,要如何做账务处理呢?

解答:

提问所述存在歧义,包含两种含义:

1.本批发送给客户的产品,无法确定能否形成销售;

2.本批发送给客户的产品属于试制品,该批产品是无偿赠送用于试用等,无法确定该类产品未来是否会量产并销售。

对于已经发送出去的产品,通常不会再收回,如果无法形成销售,就应作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于无法确定是否形成销售的发出产品,或暂时不满足收入确认标准的,会计核算可以先作为“发出商品”核算;后续取得更多的证据后,形成销售并满足收入确认标准的就确认收入,如果不能形成收入的就将“发出商品”转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不过,实务中为了简化核算,在无法确认是否满足收入的,可以先直接作为费用处理;待后期如果发生了变化,有收入的,再作账务调整。

如果试制品属于研发项目中的新产品,发送给客户使用,也是研发环节之一的,不管研发项目以后量产并形成销售,试用品的成本都可以研发费用归集。

1.确认定制化产品的成本:

借:库存商品、产成品

贷:研发支出、生产成本等

2.发送给客户:

借:销售费用、研发支出

贷:库存商品、产成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发送产品取得收入的: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销售费用、研发支出(或借方红字)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