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销售二手车该如何财税处理?
单位13年购入386000元的轿车,已提完折旧,现以12000元售出,会计分录咋做?
解答:
该问题难点是增值税处理,会计分录反而不是难点。
出售已经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计税方式包括: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
1.简易计税
如果企业在购进汽车时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者当时不是增值税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人),或者当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依法不得抵扣进项,则现在出售就可以简易计税。
出售已经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果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按照3%减按2%计税;如果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征收率3%;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现在可以适用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征收率计税。
(1)开专票:税额=12000×3%/(1+3%)=349.51元,处置收入不含税金额=12000.00-349.51=11650.49元。
(2)开普票:税额=12000×2%/(1+3%)=233.01元,处置收入不含税金额=12000.00-233.01=11766.99元。
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略,下同。
2.一般计税
出售已经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果购进时抵扣过进项税额,则出售时应按照一般计税,税率按照货物计算。
假定税率为13%,销项税额=12000.00×13%/(1+13%)=1380.53元,处置收入不含税金额=12000.00-1380.53=10619.47元。
会计分录如下:
第一步,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1000.00
贷:固定资产 386000.00
说明:此处假设固定资产资产预留净残值为1000.00元,无“固定资产减资准备”,实务中按照实际金额确认。
第二步,确认处置收入:
1.简易计税的:
(1)开具专票:
借:银行存款 12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1650.49
(2)开具普票:
借:银行存款 12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1766.99
2.一般计税:
借:银行存款 12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619.47
第三步,结转处置净损益: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处置固定资产的净损益,不管盈亏统一计入“资产处置损益”科目,只是方向可能是借方或贷方。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处置固定资产的净损益,净利得的就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净损失的就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因此,在结转固定资产处置净损益的,需要先区分企业执行的会计准则,避免用错会计科目。
由于计税方式不同,导致不含税收入额的不同,净损益金额自然也就不同,下面仅以一般计税为例:净损益=10619.47-1000.00=9619.47元。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9619.47
贷:资产处置损益 9619.47
2.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9619.47
贷:营业外收入 96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