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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对跨年发票报销问题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4-09-20  来源:肖太寿博士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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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马上结束,关于跨年发票如何处理?有很多含含糊糊不够明确的地方,但无论是否取得发票都应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费用提前进行预判和评估。

跨年发票报销主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等文件规定。以下是针对招待费、广告费、教育经费这三类费用的跨年发票报销规定:

1. 招待费:

- 发票取得时间与费用归属期:如果发票开具时间跨年度,但招待费的实际发生时间是在当年,原则上应在费用实际发生的年度进行报销和税前扣除。例如,2023 年发生的招待业务,发票因各种原因 2024 年才取得,如果符合相关规定,仍可在 2023 年的账目中进行处理,但需在 2024 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2025 年 5 月 31 日前)时补充提供该发票作为有效凭证。

- 扣除限额: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对于跨年发票报销的招待费,同样需要遵循这一扣除限额规定。比如,企业 2023 年的业务招待费,在 2024 年报销时,要根据 2023 年的收入情况来计算可扣除金额。

2. 广告费:

- 费用确认与发票时间:广告费的确认一般以广告服务的实际提供时间为准。如果广告服务在当年发生,发票跨年度取得,只要能证明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报销和税前扣除。例如,2023 年签订的广告合同,广告服务在 2023 年执行,发票于 2024 年开具,企业可将该笔广告费在 2023 年进行确认,并在 2024 年取得发票后进行报销处理。

- 扣除期限和比例: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跨年发票报销的广告费也适用这一规定,在计算扣除限额时,应将该笔费用纳入当年的广告费用总额中进行计算。

3. 教育经费:

- 发票合规性与费用归属:教育经费的报销发票应符合税务规定的发票开具要求,且费用的发生应与企业的职工教育活动相关。如果发票跨年度,需要根据教育活动的实际发生时间来确定费用的归属年度。例如,2023 年开展的员工培训活动,发票 2024 年取得,应将该笔费用归属于 2023 年进行报销处理。

- 扣除比例和范围: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于跨年发票报销的教育经费,同样按照这一比例进行扣除。

 

综上,跨年发票报销需要遵循税务规定的相关要求,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报和扣除。企业应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及时取得和处理发票,避免因跨年发票问题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和财务核算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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