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摘自《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2024年7月18日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近日,山西省住建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山西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中,特别强调“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这一政策正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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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对房地产税收有什么影响?尤其是土地增值税,因为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主要出现在有关土地增值税的相关政策中,直接影响优惠政策的适用!
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对房企和购房者来说,涉及多项税收优惠,取消两者之间的区别将带来一系列税务上的影响。同时,新政的落地实施,纳税人也要注意相应的税收风险。
随着智慧税务时代的到来,税务机关以数治税的水平和能力不断优化。面对大数据的监控,企业预警随时可能被触发。纳税人唯有改变观念,合规管理,才能规避税收风险,合理规划好企业的税负。
接下来我们具体看看“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对税收的影响,从2个方面来分析!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普通标准住宅与其他住宅的具体划分界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关于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41号)对普通标准住宅的认定进行了细化,即普通标准住宅的认定,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办发〔2005〕26号)制定的“普通住房标准”的范围内从严掌握。
关于调整优化本市普通住房标准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京建发[2023]425号)
自2024年1月1日起,本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三)5环内住房成交价格在8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5-6环住房成交价格在6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6环外住房成交价格在4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
关于发布《青岛市税务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公告(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6号)
(三)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
关于山西省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政办发[2005]42号)
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
(三)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是指报告期内同级别土地上住房交易的平均价格,经加权平均后形成的住房综合平均价格)1.2倍。
更多地方的规定,这里不再一一赘述,小金已经做好了汇总,大家移步《各地普通标准住宅认定标准》学习(点击蓝字查看)
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对房地产业、购房业主以及主管税务机关等都有影响。
1)“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措施,更有利于加快构建房地产行业发展的新模式。
2)有助于降低购房业主的置业成本。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意味着在税费缴纳方面,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将执行同等税收政策,可以降低购房业主置业成本的目的。除了土地增值税政策,在增值税方面,个人出售住房的,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现行政策规定,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个人出售非普通住房增值税政策有望与出售普通住宅执行同等税收政策。
3)可以减少关于土地增值税政策的税企争议。此前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税收政策不一致,全国各地出台了一系列不同的土地增值税政策,导致主管税务机关与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的政策分歧较大,出现了较多的税企争议与纠纷。“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以后,关于土地增值税的相关政策全国会更加统一与规范,可以有效减少税企争议。
4)“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对推动和完善土地增值税法的立法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