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20年2月份起,海关缴款书的抵扣方式完全变了。
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33号文规定,海关缴款书勾选抵扣。
那么勾选平台这个海关缴款书采集还有啥用呢?
还是有用的,双抬头缴款书(也就是有两个缴款单位的缴款书)依旧需要先采集后勾选,同时抵扣勾选时候未查到单抬头缴款书的,也可以通过本功能先采集。
为什么都是缴款书,会出现双抬头和单抬头的不同情况,这个主要是和我们进口方式有关系。
所谓自营进口就是公司直接采购付款,然后自行报关,或者委托报关行以进口公司名义报关。
从报关单上来看,报关单上境内收货人、消费使用单位都是进口公司自己的名字。
那么这种情况下,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它就是单一抬头的。
委托代理公司进口,就是找一个进口代理公司,货款付给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再付给境外,由代理公司报关。报关单的体现就是报关单上境内收货人是代理企业、消费使用单位都是委托企业。
那么这种情况下,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一般就是双抬头。
1. 单抬头海关缴款书的抵扣和退税主体明确,自2020年2月1日起,税务机关会按照海关缴款书上注明的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海关缴款书电子信息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直接推送给纳税人。
税务局把单抬头的电子数据推送到平台,我们核实勾选抵扣就行了。
2. 对于双抬头海关缴款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进口环节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税款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6〕32号)规定,代理进口单位和委托进口单位均有可能成为抵扣或退税主体。因此,自2020年2月1 日起,纳税人需要继续录入海关缴款书信息,并经稽核比对相符后,再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对海关缴款书进行用途确认。
所以,我们看到,对于双抬头的系统是不会直接推送给你的,因为代理进口单位和委托进口单位系统不知道推送给谁,都有可能抵扣。
所以,就多了一步采集,那么这个采集流程是如何的呢?
2. 采集分了手工和批量导入两种方式,手工就是自己一条信息一条信息录入,批量导入就是按照模板在Excel录入好后批量导入系统。
3. 二哥以手工录入为例给大家演示一下,点击手工录入,输入缴款书号码、填发日期、税款金额提交即可。输入的信息都直接从缴款书上查询。
4. 录入成功后,点击查询,我们就可以看到稽核结果的状态。
经稽核比对相符后,再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对海关缴款书进行用途勾选确认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