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
综合
老戴闲聊|和大家扒一扒那些税筹的套路(二十)——绝大部分税收策划都绕不过的一个事项:发票
发布时间:2024-06-26  来源:税月有情 作者:戴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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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税友大家好,欢迎来到老戴闲聊时间!
在过去多期的闲聊中,老戴已经和大家分享了各种各样的税收策划套路,也闲聊了一些税收策划实务的坑。
本期,老戴就和大家闲聊一下,绝大部分税收策划实务都绕不过的一个事项——发票。同时,也为闲聊税筹套路系列做一个总结。
以最经典的“拆字决”案例为例。H公司分拆出品牌策划、推广、广告等业务到商业服务公司中,然后让商业服务公司获得一定的税收优惠待遇,用以降低整体的税费负担,当然,也是为了更突出各公司的主业,提供更专业化的服务。
这时候,就存在两个关键的问题。
第一个,H公司产品的经销商愿意接受采购商品和品牌策划等服务的采购模式。这个既然H公司已经成功实现业务拆分,那代表着经销商已经同意该种采购模式了。这个问题不是本期闲聊的重点。
第二个问题,商业服务公司是否能获得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足额的开票额度。由于H公司集团的产品在市场上属于知名产品,其业务规模非常可观,即使是拆分出来放在商业服务公司的业务,其规模也是相当大的。H公司作为一家“老字号”的公司,在注册地是经历了由小到大的连续发展的,因此其能获得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足额的开票额度是比较容易。但是,商业服务公司作为在西部地区某城市新设立的公司,其是否能获得当地税务机关批准的足够大额度的开票限额,就成为该业务模式是否能运作下去的关键了。
因此,很多税收策划的实务,在做方案设计和测算的时候,都认为方案非常理想,效果非常不错,但是,到了真要落地执行的时候,就因为发票问题无法解决,导致方案的执行不顺畅,短期内达不到效果或者甚至会方案无法执行。
老戴有位朋友,他们公司本想搞一个小筹划,把商场的租金和管理费分开两个主体就收取,结果成立后的新物业公司,就是因为无法获得足够的开票额度,所以无法达到筹划的目标,至少是短期内无法达到。
好了,至此,老戴关于税收策划(税筹)套路的闲聊分享就全部结束了。
其实,在实务中,无论是税收策划还是税务风险管理,都应遵循合法、合理和提前规划的原则。套路,其实来来去去就那几样,主要看如何在适当的时候、对适当的业务进行适当的运用。无论大家是运用何种套路进行策划,也不应该偏离这三项的基本原则,避免踩了各种坑,导致税筹变“税愁”,变成了税收违法行为。
另外,老戴最后想问各位税友一个问题:税收策划(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什么?
可能有税友会说,这还有啥好问的呢?税收策划当然是为了不缴、少缴或者迟缴税款,降低税费负担呀。
真的是这样吗?
老戴认为,正因为市场上有很大一部分同行和老板对税收筹划有这样的认知,才导致了税收筹划被污名化,出现大量的野鸡“税筹”机构通过一些所谓标准化的通用“工具”为纳税人进行“税筹”,最终被税务机关认定为税收违法行为,变成了“税愁”。让本来是合法合规的税收筹划被污名化成等同于偷逃税和虚开发票。
老戴认为,税收策划的最终目的,是要实现纳税人的财务收益最大化。只不过其手段是对业务进行事前的、合法合规的安排,而且是通过对涉税事项的安排而达到财务收益最大化的结果。财务收益的最大化,未必一定会让税费最小化的哦。
好了,本期老戴就分享到这里,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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