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法规
税收法规
税收征收管理
增值税
消费税
出口退(免)税
营业税
资源税
车辆购置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车船税
契税
耕地占用税
船舶吨税
烟叶税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
税收条约
环境保护税
政府性基金、费
江苏税务
地方财税法规
江苏财税法规
江苏无锡财税法规
北京财税法规
天津财税法规
上海财税法规
重庆财税法规
浙江财税法规
安徽财税法规
福建财税法规
广东财税法规
广西财税法规
海南财税法规
云南财税法规
贵州财税法规
江西财税法规
湖南财税法规
湖北财税法规
四川财税法规
西藏财税法规
河南财税法规
山东财税法规
河北财税法规
山西财税法规
陕西财税法规
甘肃财税法规
宁夏财税法规
青海财税法规
新疆财税法规
吉林财税法规
黑龙江财税法规
辽宁财税法规
内蒙古财税法规
财务与会计法规
会计行政管理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与解答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案例
会计处理规定
证监部门会计监管规则
会计监管风险提示
企业会计准则实务问答
企业会计准则其他
小企业会计准则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政府会计准则
政府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
政府会计准则应用案例
政府会计实施问答
关于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
关于预付款项的会计处理
关于存货的会计处理
关于投资的会计处理
关于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公共基础设施的会计处理
关于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关于净资产及预算结余的会计处理
关于收入的会计处理
关于预算管理一体化的会计处理
其他会计处理
政府会计制度
政府会计准则其他
财政总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会计制度与2006年前会计准则
特定组织与项目会计核算规定
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
可持续披露准则
可持续披露准则应用指南
管理会计
代理记账
财务管理
国际会计准则
注册会计师法规
执业准则
执业准则应用指南
审计指引
职业道德守则
审计准则问题解答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证监部门审计监管指引与会计风险监管提示
其他
注册税务师法规
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
税务师执业规范
职业道德、质量控制、程序指引
纳税申报代理类业务指引
一般税务咨询类业务指引
专业税务顾问类业务指引
税收策划类业务指引
涉税鉴证类业务指引
纳税情况审查类业务指引
其他税务事项代理类业务指引
税务师事务所管理
税务师其他
资产评估师法规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资产评估指南
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资产评估操作指引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
资产评估其他法规
内部审计法规
内部审计准则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
内部审计其他
国家审计法规
内部控制法规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内部控制操作指南
内部控制相关问题解释
其他内部控制法规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财政法规
海关法规
国有资产管理法规
外汇管理法规
金融证券法规
金融监管法规
金融监管法规
人民银行法规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
证券法规
证监会
上交所
深交所
北交所
股转系统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上期所
商品交易所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证券业协会
中上协
期货业协会
商务发改工信法规
市场监督管理法规
人社医保自规住建法规
国务院经济法规
税收专题法规
增值税专题法规
消费税专题法规
营业税专题法规
资源税专题法规
车辆购置税专题法规
企业所得税专题法规
个人所得税专题法规
土地增值税专题法规
印花税专题法规
房产税专题法规
车船税专题法规
契税专题法规
城镇土地使用税专题法规
耕地占用税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专题法规
进出口税收专题法规
外资企业税收专题
税收协定专题法规
综合税收法规专题
公司破产重整专题法规
税收征收管理专题法规
外汇管理专题法规
其他专题法规
司法及单行法律专题法规
法院
检察院
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经济)
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
民法典
公司法
破产法
其他法律法规
其他法律
其他法规
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
其他
11b56k02hm4tm
全文有效
2024-05-13
2024-05-13
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监督提质年”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党委,注册会计师协会:

现将《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监督提质年”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监督提质年”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4月24日

 

 

 

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监督提质年”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业主题主线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财政部党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七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引导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强化执业监督作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以下简称全国行业党委)、中注协决定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执业监督提质年”主题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执业监督提质年”主题活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业主题主线重要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行业的全面领导,努力弘扬注册会计师职业精神,推动重点任务落实,持续提升事务所执业监督质效。

2024 年的主题年活动,重点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深刻认识执业监督的重要意义,增强从业人员使命感责任感;二是推动执业监督重点任务落实,提升事务所执业监督效能;三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探索推进党内监督和财会监督贯通协调,促进事务所有效防范执业风险、提升审计质量。

二、主要任务

1.开展执业监督大学习大讨论。行业各级党组织、注协和事务所要围绕执业监督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并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行业党校培训、行业继续教育、党组织“三会一课”统筹考虑,灵活设计专题讨论、案例教学、参观实践等载体方式,组织党员和从业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进一步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上来;持续开展“凝聚新力量•筑梦新时代”主题教育活动,引导行业党外人士围绕提升执业监督质效建言献策,为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集智聚力;开展代表人士和青年服务团等活动,通过丰富多样的实践载体平台,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2.完善行业职业标准体系。拟订可持续信息鉴证准则、对服务机构控制出具鉴证报告准则,修订集团审计准则,指导和规范注册会计师开展相关业务。修订完善行业职业道德守则中的独立性准则,提升从业人员特别是注册会计师独立性、权威性。落实《中注协团体标准管理暂行办法》,以审计准则和会计准则为依据,制定采购、应收、应付、电子商务等 4 项注册会计师审计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督促事务所建立健全基础性标准体系,抓好执行落实。

3.突出行业党纪和诚信教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行业党员原原本本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运用行业党纪处分、违法失信和审计失败等典型案例抓好警示教育,同时抓好从业人员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既解决一些党员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又引导从业人员明法纪、知敬畏、守底线。加强诚信教育,贯彻落实《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组织注册会计师注册前诚信宣誓活动,引导督促执业人员守住良知、扛起责任。持续抓好诚信日常教育,严格落实职业道德年度培训不低于 4 学时的要求。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等单位联合举办第四届“会计诚信与高质量发展论坛”,继续开展“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 30 年”荣誉褒奖,营造褒扬诚信、守信光荣的良好氛围。

4.提升事务所内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一体化管理,加强对事务所分支机构、内设部门、业务团队的一体化管理,努力在全所范围内统一开展合伙人业绩考核和收益分配,建立并有效实施实质统一的管理体系,推动提升审计质量。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推动事务所管理层对照职业道德守则和质量管理准则相关要求,查找事务所在职业道德规范和程序设计、组织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加以改进完善。建立完善与公众利益实体审计业务有关的关键审计合伙人轮换机制,充分保持独立性,保证执业监督的客观、公正。规范承揽和开展业务,全面评估承接业务的风险,合理设计并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对审计发现的重大关键事项,必要时向监管机构报告,促进执业监督作用有效发挥。

5.持续推进执业监督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突出抓好以高端人才为引领的行业继续教育,持续开展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西部地区高端人才能力提升工程,持续打造行业“头雁”队伍。指导地方注协开展特色培训和跨区域合作,办好 “继续教育在线”平台。举办送教西部培训班。加强行业后备人才培养,利用中注协官网办好“会计师事务所招贤纳士”和“校外导师贤才引进”栏目,引导行业、执业机构和高校产学研一体化建设,帮助事务所做好人才引进。筹办全国案例大赛,多方位锻炼行业青年队伍。发挥事务所人才培养主体作用,地方注协加强对具有内部培训资格事务所的审核和指导,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内部培训的体制机制,分类别、分层级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胜任能力。

6.充分发挥自律监督对执业监督的引导管理作用。健全制度机制,研究拟制事务所诚信评级评价制度和透明度报告制度,优化完善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指标体系和信息采集程序,增加一体化管理指标权重。配合财政部制定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加强执业质量检查,深度参与全国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制定并落实中注协工作方案。按照质量管理准则有关内容,修订中小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手册。统筹两级注协组织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加大对或有收费、低价竞争等行为检查力度,发布全国注协执业质量检查结果通告和典型案例。配合财政部开展事务所无证经营等四类专项整治,持续净化行业执业环境。实时监测执业动态,做好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实时监测事务所承接证券服务业务、审计团队转所、审计机构变更、审计收费、媒体关注与质疑等事项,开展审计期间监管约谈,编发审计情况快报和分析报告。丰富监管方式方法,推动执业质量检查与综合评价、年检等工作相结合,核查综合评价百家排名有关指标填报数据信息,构建检查与管理相融合的自律监管模式。

7.推进执业监督数字化建设。创新监管信息手段方法,在财政部统一监管平台框架下,优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业务流程和系统功能,深入推进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行业执业舆情监测系统的集成、整合以及行业数据的挖掘、利用,逐步拓展大数据辅助分析、智能预警和远程监管。探索建立数字化服务指引,研究制定数据治理、数字化转型等相关服务指引,指导事务所从事相关服 务,更好满足客户增值服务需求。协作推进函证数字化工作,持 续与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和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合作,共建第三方银行函证平台,实现函证申请分发、授权调函等全流程线上处理,增强各业务环节风险防控,降低数据错漏、泄密和舞弊风险,提高函证业务处理效率。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公示银行函证平台接入事务所和金融机构名单。开通行业执业知识库,通过汇集国内外主流媒体公开信息、舆情事件、处罚信息、财务数据等多重关联信息,以及企业库和法律法规库,方便会员实施基于知识和数据的审计,通过大数据分析监测、辅助预警和风险识别,帮助注册会计师拓展执业视野、防范审计风险。推广和提升信息化建设成果,加强对事务所信息化战略引领和政策指导,支持信息化产品服务商适配行业需求,促进更多事务所普及应用审计软件。

8.探索党内监督和执业监督贯通协调。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继续推动行业各级党组织实现纪检机构全覆盖,动态更新行业违规违纪党员案例库,将违规违纪行为与事务所及党员的考核评价、评先评优等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党内监督促进事务所改进执业监督。发挥事务所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督促事务所党组织从七个方面参与事务所决策管理,探索党组织在参与事务所重大项目承接、人员选派、风险把控、项目复核等方面发挥作用,把好政治关、程序规矩关、廉洁风险关。研究制定落实文件,围绕党建促进事务所防范执业风险开展专题调研,研究探索事务所党建在防范执业风险、提高审计质量等方面的特点规律,研究拟制指导性意见。

9.改进行业执业监督服务保障。做好法律支持和援助,推动加快修订《注册会计师法》,完善公平合理界定事务所法律责任机制。积极发挥法律与权益维护委员会作用,组织和参与涉及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论证和研讨,切实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推动解决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有关问题,与中国保险业协会联合调研,参与制定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示范条款和实务规范,适时总结和推广部分地区经验做法,完善事务所执业风险保障机制。加强行业正面宣传,组织行业参加中国品牌日活动,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开设“执业监督提质年”专题,组织开展行业短视频展播,推出行业 IP 动画形象,多角度展示行业价值、行业风采。

三、组织保障

10.加强领导督导。行业各级党组织、注协和事务所领导班 子作为主题年活动的领导责任人,要把主题年活动摆上重要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目标清单,明确阶段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抓好落实。要跟踪掌握主题年活动进展情况,定期予以检查推进、总结通报,对组织活动不力、进展缓慢的要及时提示。要将开展主题年活动情况纳入行业党建工作年度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11.强化正向引导。行业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全国行业党委要求,加强工作统筹、强化宣传引领,大力宣传开展主题年活动的创新 做法和实际成效,配合开展好行业先优表彰活动,积极推广事务 所执业监督方面的先进典型事迹,树立诚信规范执业的良好导向,营造行业依法执业监督、高质量开展审计工作的浓厚氛围。

12.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行业各级党组织、注协和事务所在开展主题年活动中,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充分考虑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坚持实事求是,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坚持问题导向,真正解决事务所执业监督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坚持真抓实干,对工作任务要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监督提质年”主题活动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落实清单

序号

具体任务

责任主体

参与主体

指导督导

完成时限

一、

开展执业监督大学习大讨论

 

1

 

在行业党员中开展执业监督大学习大讨论

 

行业各级党组织

 

全国和省级行业党委

 

全年

 

2

将执业监督内容作为行业继续教育课程必修课

 

中注协继续教育部

 

各级注协

 

中注协

 

全年

 

3

 

充分运用行业党校平台开展专题学习

全国和省级行业党校

 

 

全国行业党校

 

全年

 

4

 

开展“凝聚新力量•筑梦新时代”主题教育活动

 

中注协统战群工部

行业各级党组织、各级注

协、事务所

 

全国行业党委、中注协

 

全年

 

5

 

开展代表人士和青年服务团活动

全国行业团委、中注协统战群工部

各级注协、事务所

全国行业党委、中注协

 

全年

二、

完善行业职业标准体系

 

6

拟订(修订)可持续信息鉴证准则、对服务机构控制出具鉴证报告准则、集团审计准则,修订职业道德守则

 

中注协专业标准与技术指导部

 

各级注协、事务所

 

中注协

2024 年12 月

31 日前

 

 

序号

具体任务

责任主体

参与主体

指导督导

完成时限

 

7

制定采购、应收、应付、电子商务等 4 项注册会计师审计数据标准

 

中注协信息技术部

各级注协、事务所

 

中注协

2024 年12 月

31 日前

三、

突出行业党纪和诚信教育

 

8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抓好全体从业人员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

行业各级党组织、中注协行业党建 工作部

 

各级注协、事务所

 

全国行业党委、中注协

2024 年 4 月

至 7 月

 

9

 

组织注册会计师注册前诚信宣誓活动

中注协业务监管部

等部门

各级注协、

事务所

 

中注协

2024 年12 月

31 日前

 

10

严格落实职业道德年度培训不低于 4 学时的要求

 

中注协继续教育部

各级注协、事务所

 

中注协

2024 年12 月

31 日前

 

11

联合举办第四届“会计诚信与高质量发展论坛”

 

中注协业务监管部

各级注协、事务所

 

中注协

2024 年12 月

31 日前

 

12

开展“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 30 年”荣誉褒奖

 

中注协业务监管部

各级注协、

事务所

 

中注协

2024 年12 月

31 日前

四、

提升事务所内部管理水平

 

13

 

加快事务所一体化管理,推动审计质量整体提升

中注协业务监管部、专业标准与技术指导部

 

各级注协、事务所

 

中注协

2024 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序号

具体任务

责任主体

参与主体

指导督导

完成时限

 

14

 

推动事务所查找在职业道德规范和程序设计、组织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完善

中注协专业标准与技术指导部、业务监管部

 

各级注协、事务所

 

中注协

2024 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15

 

规范事务所承揽和开展业务

 

中注协业务监管部

 

各级注协、事务所

 

中注协

2024 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五、

持续推进执业监督人才队伍建设

 

16

 

突出抓好以高端人才为引领的行业继续教育

 

中注协继续教育部

各级注协、事务所

 

中注协

2024 年12 月

31 日前

 

17

 

加强行业后备人才培养

 

中注协继续教育部

 

各级注协

 

中注协

2024 年12 月

31 日前

 

18

 

发挥事务所人才培养主体作用,健全和落实人才培养和内部培训的体制机制

 

中注协继续教育部、事务所

 

各级注协、事务所

 

中注协

2024 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六、

充分发挥自律监督对执业监督的引导管理作用

 

19

研究拟制事务所诚信评级评价制度和透明度报告制度

 

中注协业务监管部

各级注协、事务所

 

中注协

2024 年12 月

31 日前

 

 

序号

具体任务

责任主体

参与主体

指导督导

完成时限

 

20

优化完善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指标体系和信息采集程序,增加一体化管理指标权重

 

中注协注册部

各级注协、事务所

 

中注协

2024 年12 月

31 日前

 

21

配合财政部制定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

 

中注协业务监管部、信息技术部

 

各级注协、事务所

 

中注协

2024 年12 月

31 日前

 

22

深度参与全国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配合财政部开展事务所无证经营等四类专项整治,持续净

化行业执业环境

 

中注协业务监管部、注册部

各级注协、事务所、注册会

计师

 

中注协

2024 年11 月

30 日前

 

23

 

修订中小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手册

 

中注协业务监管部

各级注协、事务所

 

中注协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

 

24

统筹两级注协组织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发布全国注协执业质量检查结果通告和典型案例,加大对或有收费、低价竞争等行为检查力度

 

中注协业务监管部

 

各级注协

 

中注协

2024 年11 月

30 日前

 

25

做好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开展审计期间监管约谈,编发审计情况快报和分析报告

中注协业务监管部、信息技术部

各级注协、事务所

 

中注协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

 

26

 

核查综合评价百家排名有关指标填报数据信息

中注协业务监管部、注册部、 财务部

 

各级注协

 

中注协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

 

 

序号

具体任务

责任主体

参与主体

指导督导

完成时限

七、

推进执业监督数字化建设

 

27

 

创新监管信息手段方法,优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业务流程和系统功能

 

中注协信息技术部

 

各级注协、事务所

 

中注协

2024 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8

研究制定数据治理、数字化转型等相关服务指引

 

中注协信息技术部

各级注协、事务所

 

中注协

 

全年

 

29

持续与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和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合作,共建第三方银行函证平台

 

中注协信息技术部

 

各级注协、事务所

 

中注协

2024 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30

 

开通行业执业知识库

 

中注协信息技术部

各级注协、事务所

 

中注协

 

已完成

八、

探索党内监督和执业监督贯通协调

 

31

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动态更新行业违规违纪党员案例库,通过党内监督促进事务所改进执业监督

 

中注协行业党建工作部

行业各级党 组织、注协、事务所

 

全国行业党委、中注协

2024 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序号

具体任务

责任主体

参与主体

指导督导

完成时限

 

32

发挥事务所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落实党组织参与事务所决策管理七个方面工作要求

 

中注协行业党建工作部

行业各级党 组织、注协、事务所

 

全国行业党委、中注协

2024 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33

 

研究拟制事务所党组织防范执业风险指导意见

 

中注协行业党建工作部

行业各级党 组织、注协、事务所

 

全国行业党委、中注协

2024 年12 月

31 日前

九、

改进行业执业监督服务保障

 

34

配合做好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完善公平合理界定事务所法律责任机制,组织和参与涉及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论证和研讨

 

中注协研究发展部

 

各级注协、事务所

 

中注协

2024 年12 月

31 日前

 

35

 

推动解决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有关问题

 

中注协研究发展部

 

各级注协、事务所

 

中注协

2024 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36

 

组织引导参加中国品牌日活动,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开设“执业监督提质年”专题,开展行业短视频展播,推出行业 IP 动画形象

中注协党委办公室

(综合部)、 研究发展部、期刊

编辑部

 

各级注协、事务所

 

中注协

 

2024 年12 月

31 日前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