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9年12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一般列报和披露(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全球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推动我国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请贵单位组织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并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们。我们将在整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中国的意见。同时,我们鼓励各单位以自身名义直接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英文全文和中文简介可在财政部会计司网站(http://kjs.mof.gov.cn/)的“工作通知”栏目下载。中文仅供参考,与英文不一致之处请以英文为准。反馈意见不限于征求意见稿所列问题,并请注意结合我国具体情况。
感谢你单位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反馈意见工作的支持!
联 系 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二处 常 琦、林一帆
电 话:010-6855 2527、6855 2896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电子邮箱:zhiduerchu@mof.gov.cn
附件:1.《一般列报和披露(征求意见稿)》中文简介
2.《一般列报和披露(征求意见稿、结论基础和示例)》(英文)
财政部会计司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