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税务稽查,不会随随便便地就私人账户,只有经过县级税务局局长批准后,才能对涉案人员的账户进行检查。
正常的私人之间转账,跟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税务局也无权处罚。
税务稽查并会处罚的私人之间的转账,主要是涉嫌偷税漏税的情形。
实务中,很多不规范的企业(包括个体户)在经营中采用私人账户收款、付款,然后隐瞒相关收入与代扣代缴税款的申报,比如常见的商家扫码支付的二维码是个人账号的。
企业隐瞒收入的,一旦被税务局稽查发现,会依照《税收征管法》第63条规定,认定为偷税,需要按规定补缴税金,同时并处补税金额的0.5倍至5倍的罚款;隐瞒收入不申报纳税的,还需要从滞纳之日起按照万分之五每日计算滞纳金。即:一旦被税务查实属于偷税的,处罚“三件套”:补税+罚款+滞纳金。
补税涉及到的税种包括但不限于:
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按照隐瞒收入和适用的税率(征收率)计算。
附加税费,是指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算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在补缴增值税时,当然也会产生补缴附加税费。
2.企业所得税
隐瞒收入的,会造成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少计算,稽查后会要补缴企业所得税。如果应纳税所得额增多,或收入比例发生变化,可能造成企业不满足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等优惠政策无法享受,会造成较大的补税金额。
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则可能补缴“经营所得”个税。
3.个人所得税
企业以私人卡支付个人款项,属于工资薪金、劳务费、房租费等,没有依法扣缴个税,依照《税收征管法》第69条规定,罚款0.5倍至3倍。
如果企业以私人支付上述个人款项,已经扣了个人所得税,但是没有按规定申报缴纳的,则属于偷税,需要依照《税收征管法》第63条处罚,补税,并罚款0.5倍至5倍。
综上,税务稽查发现的隐瞒收入,需要依照税法规定重新计算应缴纳的税金;税务稽查发现的隐瞒支出,如果涉及到个税扣缴等,也需要依照税法计算。
总之,对于税务稽查发现企业经营过程中采用私人转私人的,会从收入与支出两个方面来检查涉嫌违反税法规定的地方,然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需要补缴的税款,最后才是根据情节决定罚款倍数,滞纳金是按照滞纳时间计算。
如果企业的私人转私人,都是依法在企业账簿中真实反映了,且也没有违反税法规定的,是不会有税务处罚的。——当然,实务中这几乎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