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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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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7
2025-03-2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2023-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规划
   发布时间:2023-07-27  
 

为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有效发挥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作用,根据财政部《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财会〔2021〕27号)和《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财会〔2021〕34号)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落实自治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意见,坚持党管人才,构建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培养工作格局,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强会计人才梯队建设,科学制定培养规划,创新培养机制,着力培养一批高素质、复合型高端会计人才,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素质过硬、视野开阔、创新力强的适应自治区财经事业发展的高端会计人才队伍,在深化会计职能、宣传会计政策、研究会计理论、推进财会监督、推动会计改革与发展等方面发挥引领辐射作用,为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高端会计人才主管单位和用人单位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全方位培养、使用高端会计人才,突出政治能力建设,引导高端会计人才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

坚持立德树人。将立德树人作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会计法治教育、诚信自律教育、职业精神培育和专业能力建设,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担当本领,打造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高端会计人才队伍。

强化顶层设计。把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兼顾不同类别高端会计人才特点,统一选拔标准、培养机制和考核办法,培养主管单位、承训机构、用人单位联合施策,积极为高端会计人才拓展事业和实现价值提供机会和条件,更好地发挥高端会计人才的作用。

聚焦高端群体。围绕质量强区建设,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疆篇章的需求,重点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简称执业机构)等高层次财会人才的培养,突出点上聚焦、以点带面、高端引领。

(三)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部署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坚持政治方向、突出政治标准、加强政治引领,继续组织实施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计划在2023-2025年期间,逐步区分行政事业类、企业类、执业机构类(含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招生,选拔培养300-350名德才兼备的高端会计人才,引领本地区会计事业发展。

二、主要任务

通过选拔程序录取的学员,完成3年培养并通过考核,由自治区财政厅授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证书》。根据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目标,结合不同领域的实际情况,具体任务如下:

2023年,以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在职在岗的财会人员为培养对象,继续采取“混班招生,分类施训”的培养方式,选拔招生1个班、人数约50人。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负责管理,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配合。

2024年,从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执业机构等在职在岗的财会人员中各选拔招生1个班、每班40-50人,共计120-150人。行政事业班、企业班由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负责管理,执业机构班由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管理。

2025年,继续从我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执业机构等在职在岗的财会人员中各选拔招生1个班、每班40-50人,共计120-150人。行政事业班、企业班由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负责管理,执业机构班由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管理。

三、组织分工

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由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实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在国内财经类院校及国家会计学院范围内确定承训机构实施培养,用人单位全程配合开展工作。

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统筹管理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具体负责管理行政事业类、企业类、执业机构类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包括研究制定各类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设计培养方式和学员选拔培养工作;组织建立高端会计人才信息库;组织对高端会计人才跟踪管理;对承训机构实施的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指导和考核;组织开展课题研究。

承训机构具体负责实施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包括参与研究制定各类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实施方案;参与组织设计培养方式;具体实施学员选拔培养工作;建立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档案资料库;跟踪管理培养学员;组织专家对研究课题进行全程管理。

用人单位切实担负起人才培养的保障职责,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进行考察推荐,在培训交流、科研条件、资源共享和相关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四、组织实施

(一)培养对象。

培养对象为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执业机构等在职在岗的财会人才,须具备应有的政治条件和满足相应的学历、学识、任职、专业资格等规定条件。

(二)学员选拔。

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要求,区分行政事业、企业、执业机构等类别,确定报名条件,严格选拔程序,认真组织选拔工作。全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广泛听取用人单位的推荐意见。

学员选拔应当经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选拔笔试、集中面试和社会公示等程序,重点考察申请人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分析创新能力、政策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素质。笔试环节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闭卷作答、统一评阅”的方式。面试环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情况,依次录取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学员。

最近5年内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三)培养周期。

培养周期为3年:

第一年为知识拓展阶段,以组织教学、跟踪管理为主,着重培养学员的专业素养,努力提高学员的理论水平、管理意识以及分析判断、沟通协调、团队精神等方面素质,提升学员的道德修养、职业使命感及社会责任感。

第二年为能力提升阶段,以高层次论坛、交流为主,着重培养学员的综合素质,努力提高学员的决策能力、沟通能力,扩展学员的视野,培养创新思维,提升综合应对能力。

第三年为实践拓展阶段,以工作实践、推荐使用为主,着重加强对学员的使用,在持续打造学员各项能力的同时,强调对学员实际工作能力的考察,强化对学员的使用,发挥优秀学员的带动作用,提升学员在行业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培养内容。

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着眼于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高端会计人才的需求,坚持政治合格首位要求,重点培养学员灵活掌握运用财税金融、会计审计、公司管理、风险管控、信息技术等方面知识的能力,以及促进个人综合素养的提升。具体分专业知识拓展、职业综合素养、专题讨论与现场教学等三方面设置课程模块,并结合实际对课程内容进行持续完善更新。同时,根据各类高端会计人才的特点,分别设置相应课程内容。

(五)培养方式。

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为重点的培养模式,采用课上讲授与课下研讨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网络学习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增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的实践性和实用性。培养方式具体由集中培训和跟踪培养两部分组成,课题研究贯穿培养全周期。集中培训每年组织1次,时间一般为半个月。集中培训结束即进入跟踪培养阶段。

集中培训。集中培训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专题研讨等方式为主,通过在承训机构的学习和交流,夯实基础理论、优化知识结构、完善研究方法、更新经营理念、拓展管理视野。通过培训和综合考察,确定学员在职学习的方向和参与科研、实践的具体任务。

跟踪培养。以学员在职自学为主。通过建立高端会计人才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引导学员在集中培训结束后,持续进行在职学习,完成承训机构规定的自学任务,定期参与网络论坛的讨论,按时参加规定的各项活动,定期向承训机构报送学习心得体会、读书笔记、业绩报告、专业论文、分组课题报告、案例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进一步提升学员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课题研究。学员利用3年学习期,在自治区财政厅提供的课题范围内,自选一题,组建3-5人的课题研究组,深入开展与会计相关的探索性、原创性的科研课题或管理会计案例研究。第一年申报课题,由承训机构安排对接导师,第二年接受中期评估,第三年验收结题。课题研究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着力形成一批具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六)培养考核。

实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培养管理机制。根据培训周期进行动态考核,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访谈等方式,广泛听取用人单位、承训机构、课题导师等对学员的评价意见,综合学员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研究成果社会影响及认可程度、参与制度制定情况、承担科研课题情况、职务晋升情况、获奖情况、单位满意度等情况,形成量化考核结果。考核优秀的学员,自治区财政厅通报表扬,并颁发奖励证书。

在培养期间,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或本人所在单位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予以淘汰。

五、人才使用

自治区财政厅和各用人单位加强联合协作,发挥高端会计人才在示范引领和服务社会等方面的作用。

示范引领。通过举办高端论坛、名家讲座、学术研讨、交流活动等形式,促进不同类别高端会计人才之间的交流;同时,广泛带动其他财会人员积极提升财会能力素质,在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风采。

服务社会。在制定政策、征求意见、调查研究、考察研学、学术会议等方面提升高端会计人才参与实践、建言献策的力度;引导高端会计人才积极参与财会课题研究,破解财会工作中的难题;广泛吸纳高端会计人才参与政策宣传解读、财会监督检查、送教(送智)等活动,提升财会政策落实和工作开展的质量。

六、加强交流

用人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22〕8号)精神,组织落实好自治区“2+5”重点人才计划,加强高端会计人才广泛交流与合作,支持本单位高端会计人才积极申报智力援疆创新拓展人才计划的新疆骨干人才研修学习项目等,积极选派优秀中青年骨干专业技术人才赴援疆省市(单位)开展研修学习、实践实训。

七、经费保障

行政事业类、企业类培养经费列入自治区财政厅部门预算,执业机构类培养经费由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给予保障,主要用于学员的选拔、培训和管理等方面。课题研究经费由新疆会计学会和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给予支持。培养学员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伙食费由学员自理,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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