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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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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7
2025-03-27
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报送2022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免收执业机构会费的通知
新会协〔2023〕8号  发布时间:2023-03-17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评协[2019]16号)规定,现就报送2022年度行业财务报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行业财务报表的报送

2022年度行业财务报表的汇总与报送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依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行业管理平台财务报表汇总模块”(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完成。财务报表汇总模块相关使用说明书及讲解视频将于2023年3月10日上传,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网站(www.cas.org.cn)点击左侧的“行业管理平台”模块,进入并使用财务报表汇总模块、查看相应使用说明书和讲解视频。

财务报表汇总模块网上开通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关闭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请各资产机构务必在此期间完成相应数据的填报、汇总与报送工作。

二、行业财务报表填报的有关要求

各资产评估机构应按照非合并报表方式填报财务报表,即:仅报送本机构财务报表,不包含分、子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填报主营业务收入明细项时,所填项目应当具备相应业务资质。

新疆注协将对评估机构会员申报的业务收入采取比对纳税申报记录或专项抽查的方式进行核查。若评估机构会员存在虚报、瞒报业务收入情况,可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通报批评的自律惩戒。

三、关于免收会员2022年度会费

为持续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及助企纾困有关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全国两会提出的“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有关精神,为缓解疫情给我区资产评估行业带来的不利影响,经常务理事会商议,行业党委委员会研究,报请财政厅党组会审定后,决定全额减免2022年度执业机构会费。

四、有关情况说明

行业财务报表中需要填列的会计报表数据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评估机构会员数据来源为2022年12月31日“中评协行业管理平台单位会员模块”;执业会员数据来源为2022年12月31日“中评协行业管理平台执业会员管理模块”。

填报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IE9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其他浏览器存在兼容问题,可能导致操作无法成功。

对已经取得财务报表汇总模块账号的评估机构,可由财务上报人员直接登录填报;对未申请过财务报表汇总模块账号的评估机构,需要先申请账号,再登录填报。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在评估机构的管理账号中默认存在,评估机构的管理员账号可以对本机构财务上报人员审核和赋权。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部)

周 峰:(0991)2849047

软件公司(技术支持)

石如梁:13051653113

秦玉恒:18515423171

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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