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江苏省2022年度—2024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
附件:江苏省2022年度—2024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一批).xls
江苏省财政厅 |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江苏省民政厅 |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