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规
全文有效
2024-11-20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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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3号—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的通知
深证上〔2022〕530号  发布时间:2022-05-31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REITs)试点,规范基础设施REITs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3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现予以发布。

此外,为促进基础设施REITs的发展,本所暂免收取基础设施REITs扩募业务的上市初费、上市月费、交易经手费及非限售份额参与要约收购业务费用。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3号—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

    2.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3号—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的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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