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1号——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废止。
各会员单位:
为规范和引导证券公司合规、审慎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有效防范和化解业务风险,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1号——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1号——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12月10日
W02021121060178654644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