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规
全文失效
2024-11-20
2024-11-20
关于免征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资金账簿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2005〕16 号  发布时间:2005-02-16  
 

注: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本文自2022年7月1日起失效。

 

北京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帐薄记载的注册资金3724.65 亿元(450 亿美元)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五年二月十六日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