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全区税务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促进税务行政处罚公平,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对《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西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西藏自治区国税局2018年第3号)开展修订工作,形成了《西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稿)》,现向广大纳税人征求意见建议。
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您于2022年2月20日之前,发送至邮箱:419055693@。对于您的意见建议,我们将积极开展研究后采纳。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