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关征收事项的公告》(沪财发〔2021〕5号)规定:一、本市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二)纳税人所在地在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除另有规定外,按照纳税人取得登记证照上记载的地址确定。因此以登记证照上的地址来确认适用的城建税税率。
答:根据《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关征收事项的公告》(沪财发〔2021〕5号)规定:一、本市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二)纳税人所在地在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除另有规定外,按照纳税人取得登记证照上记载的地址确定。因此以登记证照上的地址来确认适用的城建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