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理要点
(申报方式和申报渠道)
我猜大家一定需要!
年度汇算办理方式有哪几种?
需要注意什么?
可以通过哪几种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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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担心!
今天,苏小税一文帮您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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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办理不用愁!
小伙伴们一起来看~
一、年度汇算办理方式
01
一是自己办,即纳税人自行办理。
02
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
1:任职受雇单位除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外,还包括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主要是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或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等情形。
2:纳税人向单位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3:纳税人选择由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的,需在2021年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确认。纳税人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和书面方式进行确认。在纳税人确认前,单位不得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完成确认后,纳税人需要将除本单位以外的2020年度全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如实提供给单位,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03
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条件,自主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统称“受托人”)办理年度汇算。
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委托授权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温馨提示
单位或者受托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如果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可以要求其代办或自行办理更正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