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城建税与教育附加
生产型企业出口“免抵退”业务中涉及的免抵税额是否需要申报附加税?
发布时间:2020-12-15  来源:江苏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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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第一条规定:“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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